田国成博士2021年12月3日
第一,众安民生的老人们陷入了一场坏账。
只要看看住房诈骗案件的客观事实,尤其是众安民生案,一般人都能理解,就能看出其抵押贷款的本质——诈骗分子明知有房贷的人没钱但有房,于是将有房贷的人包装成借款人,通过有房贷的人的财产进行诈骗;虽然不能证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知道钱去了诈骗犯那里,但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是从诈骗犯那里找到的,所有的贷款事宜都是用人单位和诈骗犯商量好的。所有的用人单位都知道背锅的人没有还款能力,只有用房产还债的条件,所以一看到房子就贷款了。中安民生老人就陷入了这样的不良贷款。
如果说中安民生案的判决结果是背锅老人是受害人,那么在刑事案件中,老人会为雇主背锅,是受害人;在民政方面,老人们替李嘉豪背黑锅,把钱还给管理卖方。
二、贷款诈骗罪的充分条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利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利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越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金融机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购销合同、个人银行流水、个人收入证明、抵押物。这些中安民生受骗老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除了抵押物(房产)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根据贷款诈骗罪的定义,这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的充分条件。不能因为有不动产抵押就简单认为贷款合法。
第三,贷款诈骗罪是谁犯的?
贷款申请中的欺诈行为违反了法律,是一种犯罪行为。任何犯欺诈罪的人都是罪犯。
例如:
李刚个人骗走61户老人,涉案金额1.96亿元,其中26户进入李刚账户,其中54户由五矿出资。这54户的贷款审查文件都是李刚炮制的。
假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和受骗老人名字不一样,甚至性别不一样。判断诈骗分子在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上找到了与受骗老人同名同姓的企业,然后伪造了该企业的营业执照作为老人的贷款申请文件。这些假包装要么是李刚独立制作的,要么是与五矿的贷款机构米仓公司联合制作的。在五矿借贷机构米仓的帮助下,利港打包的54户老人家庭成功从五矿贷到款。五矿贷的本金虽然进入了老人的账户,但是账户的银行卡和u盾都不在老人手里,全部在李刚手里,完全由李刚支配。(众安民生所有受骗老人的银行卡和u盾都由众安民生掌控。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李刚、米仓犯了贷款诈骗罪!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第四,受骗老人的法律地位
众安民生的诈骗手段就是诱骗老人给老人提供房子。他们通过各种伎俩,诱骗老人拿着房产证去办理养老用房的手续。老人去了之后,被骗成了借条。
但也有人认为受骗老人是贷款主体。如果是贷款诈骗,那么老人涉嫌犯罪。这种认识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老人被骗参与为老人提供住房,没有任何犯罪动机,中安民生的犯罪分子与老人没有任何犯罪联系。犯罪的是中安民生的人,不是老人们。老人们只是被他们欺骗的工具,是背了黑锅的人。
法律没有规定只有贷款主体才能犯贷款诈骗罪。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大量借名贷款的人,他们犯有贷款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
而且被众安民生骗走的钱并不存在老人手里,因为所有支付本息的银行卡和u盾都被众安民生拿走了。所以,这些钱根本不属于老人。所以,老年人是中国民生的未遂受害者。
动词 (verb的缩写)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
金融机构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如果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认定被骗老人是被害人,那么老人就要承担金融机构的本金债务,就会出现一个荒谬的结果:既遂的被害人转移到未遂的被害人。持这种观点的人,从来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众安民生诈骗的动机不是老人的财产,而是金融机构的钱。也有人认为管理层是善意的,没有责任,所以不能成为受害者。
1.金融机构用心良苦吗?
以五矿为例:雷电风暴后,54名投资人为五矿的受骗老人强烈要求五矿提供贷款申请文件,38户拿到了贷款申请文件复印件,都是虚假材料:虚假购销合同、虚假营业执照、虚假实际控制人证明等等。而且没有经营贷款所必须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样的审核是怎么通过的?其余16户老人的要求被拒绝。其他金融机构根本不给老人合同和贷款单据。他们为什么要藏起来?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的行为是真诚的吗?再来看看阳光信保的保单:这么奇葩的保单,对老人不好,根本不敢给老人看,更不敢给老人提供。连保费都是中安民生出的。从法律上讲,这是一份无效保单,但五实际上是基于这份保单将债权转让给了阳光信保!五矿侥幸逃脱!在众安民生的账户中,没有发现众安民生向利源小贷支付利息。也就是说,利源小贷并没有对众安民生收取利息。梨园小雨在做雷锋吗?显然不是。利源小贷的钱来自众安民生,是合理的解释。在利源小贷起诉众安民生李刚一案的判决书中,李刚辩称“利源小贷公司、刘涉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本案借款是刘明知何胜阳的犯罪行为而提供的。”法院认为:“李刚借款由利源小额贷款公司刘办理。刘与何升阳是大学同学,明知贷款资金用于刑事犯罪。”这样的管理是种吗?在众安民生的账户中发现,众安民生向用人单位支付了“接下来的服务费和管理费”,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这能说管理层的员工是干净的吗?2.管理层有责任吗?
从法律上讲,成为受害者与责任无关。她被强奸是因为她裸体吗?是因为门没锁才被偷的吗?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安民生的造假过程中,用人单位负有以下责任,这些责任也被中安民生空 son利用了:
而这些金融机构,没有一家能通过中安民生送来的贷款客户的应有审查。金融机构看到房子就放贷,把老人房产当成中国民生的条件,完全无视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还想逃避责任,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都是有问题的,大部分不是自有资金,而是来自放贷机构。贷款机构违规为其做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是这些贷款的传递者和傀儡。反正钱不是金融机构自己的,谁有钱谁说了算,谁承担责任。事实上,这些金融机构现在已经把债权转让给了真正出钱的助贷机构,只有从这个现象才能看到根本问题。以五矿为例。五矿的资金来源是阳光信保或者中融万通。现在五矿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了阳光信保和中融万通。事实上,五矿、阳光信保、中融万通、米仓有四方合作协议,其关系为中安民生、房管、房融通等平台贷款诈骗提供了条件。所以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五矿并没有出面,所有的事务都是由米仓与众安民生、房管、住房融资平台共同操作。为什么金融机构要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尤其是帮助贷款?这种行为不就是一种掩饰吗?可见,金融机构被骗是有道理的。它们本身就是有裂纹的鸡蛋。
六、公证处帮助他人。
没有一个公证过程是经得起考验的。公证处助纣为虐,成为所有房屋诈骗平台充分利用的工具。
公证之前,贷款救助是以用人单位的身份出现的,老人们认为贷款救助就是用人单位。这些贷款帮助老人以雇主的身份说假话,不断强调“这是我们需要走的流程,没问题。”老人们认为管理层教给他们的东西当然应该听。做公证的时候根本没有用人单位在场,公证居然做了!公证过程中,老人说假话漏洞百出,但公证员视而不见,配合贷款。从公证文书中,我们发现了很多可以证明公证员违法的问题。以五矿为例,公证是在米仓公司做的。这是米仓贿赂公证处的证据。结论:
众安民生骗的钱不是老人骗的。李嘉豪和其他犯罪团伙实施贷款诈骗的事实不容忽视。众安民生案的受害者是用人单位。受骗的老人是李嘉豪犯罪团伙的未遂受害人,雇主是既遂受害人。涉及中国民生的案件,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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