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石成监督处罚告知书[2023]ZF4-5号)
成都武侯福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我局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案件,调查已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通知如下:
由于贵公司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要求举行听证(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陈述或者申辩,又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联系人:王健康和侯重阳。
电话:028-85394695
地址:成都市志民东路6号1909室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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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成市监罚告〔2023〕ZF4-5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5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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