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李贝贝见习记者李佳佳北京报道。
近日,固废处理器春晖能源上市又有进展。
记者从上交所网站获悉,7月11日,春晖能源主板IPO审核状态由“已受理”更新为“已问询”。
记者梳理招股书时发现,春晖能源的收入主要来自绍兴市上虞区,业务分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杨家祖在孙三世代罕见。此外,春晖能源第二大股东新和成也是其最大客户,存在关联交易。
著名财税审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顾问刘志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收入来源高度集中,而且只集中在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说明公司对开发区的兴衰和命运有很大的依赖性。如果开发区产业政策调整,产废企业被控制或调整出开发区,将给公司持续经营带来极大的危机和风险。因此,单一的收入来源对企业的IPO会有很大的影响和风险。
跨区域扩张具有挑战性。
据了解,春晖能源是一家垃圾、污泥、生物质等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企业,主要产品为热能和电能。
记者注意到,2020年至2022年,公司供热业务收入占比从56.57%提升至74.31%;供电业务收入占比从22.16%下降到16.56%。
短短两年,春晖能源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翻了一倍多。2020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营收分别为3.3亿元、4.71亿元和6.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906.41万元、1.34亿元和1.63亿元。
但需要提到的是,春晖能源的收入主要来自绍兴市上虞区,主要客户位于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地域分布集中度较高。
公司能否实现跨区域扩张,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招股书显示,公司受环保政策变化影响较大,日常经营受到国家相关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
招股书中提到公司具备跨区域业务复制能力,但未发现具体跨区域扩张的详细信息。
对此,刘志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收入来源高度集中,仅集中在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见公司对开发区的兴衰有很大的依赖性。更具体地说,该公司与开发区的废物产生企业的兴衰密切相关。如果开发区产业政策调整,产废企业被控制或调整出开发区,将给公司持续经营带来极大的危机和风险。因此,单一的收入来源会对企业的IPO产生很大的影响和风险。
公司招股说明书也明确表示,在春晖能源实现跨区域经营之前,如果绍兴市上虞区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相关业务规模或盈利能力下降,将对春晖能源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刘志庚进一步分析,跨区域的难度主要在于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饱和。如果饱和了,竞争会非常激烈,不仅周边地区难以开拓,还会拖慢发展。此外,这种发展不仅需要增加公关成本,而且即使业务发展成功,也会导致更高的运输成本(包括固体废物的长途运输和道路安全)。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认为,像春晖能源这样的企业跨区域扩张可能具有挑战性,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竞争、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
杨家第三代持股58.5278%。
值得注意的是,自6月12日春晖能源披露招股书以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的讨论甚嚣尘上。
为什么会这样?这要从春晖能源的实际控制人说起。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杨、杨,三代同堂,确实少见。
其中,和杨是兄弟。与杨和是父子关系,而和分别与杨是父子关系和父子关系。
其中,、、杨、杨通过春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4.5150%的股份。杨(之弟)直接持有公司12.4942%的股份,通过上虞间接持有公司1.518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4.0128%的股份。五人合计持有春晖能源58.5278%的股权。
在刘志庚看来,这种股权结构说明这是一个家族企业,可能存在大部分家族企业共有的问题或缺陷。比如在内部管理上,容易一言堂,决策失误,关键岗位被族人控制,人才体系不佳,不注重人才培养,容易任人唯亲,往往以家族文化代替企业文化,导致企业难以形成凝聚力,难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同时,族人长期控制关键岗位,容易导致欺诈和财务混乱。而且家族式企业一旦发生内部纠纷,往往很难调和,内耗会很严重。
据公司股东介绍,春晖能源控股股东春晖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招股书显示,春晖能源是控股股东固废处置业务的唯一平台,两项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春晖集团由、、杨、杨持股100%,持股比例分别为34.59%、21.70%、32.70%、11%。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差悬殊。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48.62万元和9871.07万元。
不仅如此,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和成也是其最大客户。招股书显示,持有公司29.9307%股份的新和成占营收的17.69%,存在关联交易。
张雪峰告诉记者,关联交易可能会对公司产生多重影响。对于春晖能源来说,与大股东、客户的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问题。这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怀疑,并对公司的声誉和信任产生负面影响。
在刘志庚看来,上虞公司是大股东,同时也是大客户。这种关系会对IPO产生影响,理论上也可能影响上市。
此外,在春晖能源IPO之前,上虞SASAC成为了股东。上虞程春持股4.157%,上虞SDIC、上虞水务集团、上虞杭州湾经济发展控股分别持股3.4642%、1.7321%、1.7321%。
上虞SDIC由上虞SASAC 100%拥有;上虞杭州湾经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上虞SASAC持股80%,上虞SDIC持股20%。上虞水务集团由上虞SDIC 100%拥有。
应收账款逐年增加。
据记者了解,春晖能源本次募集资金6.91元,其中高温高压节能技改项目1.29亿元,污泥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系统技改项目0.95亿元,生物质可再生能源R&D中心建设项目1.13亿元,压缩空燃气集中供应项目1.0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办公楼购置5000万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2.93亿元,负债率32.68%。
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3780万元、1.19亿元和6928万元,三年现金分红合计2.26亿元。按照上述股权计算,杨艳荣家族获得了1.3亿元的分红。
一边分红,一边筹资。有没有缺钱的?这也引起了市场的质疑。
有分析认为,固废处理跨区域扩张并不容易,即使是跨区域,一旦与当地政府(工业园区、开发区)签订协议,后续运营也会相对稳定,融资问题可以利用银行贷款解决。资本市场融资并不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价值提升。
对此,刘志庚告诉记者,理论上可以通过银行融资,就是不一定要上市。但问题是上市可以更快的通过资产增值赚更多的钱。
记者还发现,春晖能源存在应收账款不及预期的风险,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主要是上虞供电公司。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春晖能源应收上虞供电公司账款分别为2123.07万元、3079.92万元、5363.16万元,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上虞供电公司是春晖能源的第一大客户,占后者营收的21.48%;2022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但对上虞供电公司的销售金额为9987.91万元,占后者收入的16.56%。是春晖能源的第二大客户,地位依然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华夏时报》记者就公司股权、跨区域扩张、关联交易以及大额分红的同时上市募集资金等问题进行提问,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春晖能源方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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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祖孙三代”合力闯关上交所!春晖能源一边大额分红一边募资补流,究竟缺不缺钱?":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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