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贷款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赔偿受害单位损失12.8万元,先行扣押的6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下旬,丽江女子张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易贷”的广告。她急着用钱,通过网络联系了“易贷”的视频发布者。后张某将其身份证、银行卡、征信等资料提供给以黄、向、周某(视频发布人,均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约定贷款成功后的分成比例,意图达到“通过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我不用偿还”的目的。
后在犯罪团伙的包装下,张某通过伪造个人工作信息,在成都某银行骗取贷款18万元。按约定比例给予被告人张某5.2万元(某银行账户内3万元被银行冻结)。张某于2019年11月还款16000元,至今未还。2022年4月28日,经公安民警传唤,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张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18万元,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表现出悔罪表现,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之江法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伪造虚假资料贷款,利用虚假信息骗取贷款":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769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