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坚决抵制披着正规金融外衣的掠夺性贷款,切莫让信用报告不再信用

坚决抵制披着正规金融外衣的掠夺性贷款,切莫让信用报告不再信用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信用报告不是神圣的,可以犯错误。借款人和信用卡持有人有权主张信用恢复,征信机构对此非常清楚。李大鹤律师提醒,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等信用主体可以关注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在每份征信报告的“报告说明”中,通常会明确说明:“除查询记录外,其他信息均由相关机构提供,征信中心/机构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言下之意,信用记录不是神圣的,可以出错。然后,有错误。比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打着正规金融机构的幌子进行掠夺性贷款,或者借款资金来源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或者贷款性质为“常规贷款”,导致信用记录不真实、不合法。我该怎么办?怎么纠正,或者怎么修复?请看以下规定。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异议】明确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有错误或者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收到异议的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有异议的标记,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处理,并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或者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和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经确认无误、无遗漏的,应当注销异议标记;经核实不能确认的,应当记录核实和异议情况。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投诉】明确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起诉】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或者信息使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法律已经明确赋予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等信用主体提出异议、发起投诉、提起诉讼三种主张恢复信用信息的方式。但是,通过总结代理和咨询的相关案例,李大鹤律师的感受是,除了起诉,异议和申诉两条路径都不顺畅。

信用报告最初记录并影响了借款人和信用卡持有人等信用主体的信用/信誉。但面对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等信用主体的异议和投诉,征信机构和监管部门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调查,而是直接将问题转给银行、小额贷款、消费金融、保险公司等信息提供者。并且通常用信息提供者回复的内容回复信用主体——信息提供者回复信用记录没有问题,也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给信用主体的维权制造了诸多障碍,还使得信息提供者利用征信系统对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等受害者进行勒索,即通过虚假合同上报征信信息的方式,方便信息提供者在正规金融外衣下进行“套路贷”和掠夺性贷款,使相应的征信报告不再可信,而是成为。

如何摆脱“征信报告不再可信”的尴尬,避免征信系统被不法分子利用?李大鹤律师认为,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入手。征信机构必须考虑自己真正服务的是谁,直接影响的是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等信用主体的合理诉求和基本权利。监管部门必须坚持监管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在每一次合理诉求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对于银行、小额贷款、消费金融、保险公司等信息提供者,李大鹤律师提请注意《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的;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的;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信用信息的;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或者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的。

对于征信机构,李大鹤律师提请注意《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征信机构或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的;

(二)收集禁止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

(三)非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的;

(四)因过失泄露信息的;

(五)逾期未删除个人不良信息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对和处理的;

(七)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的;

(八)其他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证。

关于监管人员,李大鹤律师提请注意《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信息主体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坚决抵制披着正规金融外衣的掠夺性贷款,切莫让信用报告不再信用":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727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