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利,所以一定要签。
因为钱本身就是利益问题,处理好了感情会升温,处理不好就会冷漠,分手。
个人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如题所说,感情是感情,利益是利益,两者分明。
只有这样才不会互相影响,否则很有可能人财两空。
谈钱就谈感情的人,很大概率不会把你的感情当回事。
因为真正把你的感情当回事的人,肯定会主动给你写欠条的。
我真的没有骗你。
我有个朋友家里出事了,找我借了五千块。老实说,不算多。我知道他的情况,所以我扭转了局面。
他说要给我写借条,我说没必要。
他说怕忘了,但还是要开车,然后直接给我发了电子合同。
我说,这是什么?没事的。我知道你急需它。
他大概还是不好意思,就发了一条微信,大致是:
张某年某月某日欠5000元,次月15日还清。
说实话,我很感动。
我不仅觉得不熟,反而觉得他很在乎我们的感情,不想因为利益让双方都不开心。
所以我首先想说的是,带着感情谈利益的人,并没有把你的感情当回事,只是想以感情为由给你制造心理压力,然后拿你的钱。
最后很大概率回不来了。
别以为我在胡说八道。前段时间刚整理完近五年来公司借款相关的咨询和法律案例。别说咨询了,现成的有73个,都是朋友借钱不打欠条,最后维权难。
另外,一般来说,如果你没有钱,借钱的对象是三大借贷需求,主导消费、借钱谋生和应急周转风险最高的两个群体,主导消费和借钱谋生。
一个是基本没打算还的群体,一个是借了又没钱还的群体。
毕竟高级消费一般的借款顺序是:花钱白条——亲戚朋友——小额贷款——不熟的朋友。
还款顺序则相反,也就是说,你只有走完了所有能借的渠道,才会去找一个不熟的朋友借,而你只有把前面的钱都还完了,她还记得的话,她还记得的话,打算还的话,才会还你的钱。
这个概率有多小,你自己想清楚。
对了,你要把她每个月生活费扣除的费用算进去之后再算还款。
而且根据我的经验,这种人在借之前是没有还钱打算的。他们在第一次被催债时就已经做好了违约的全套准备,在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也已经转移了全部财产。
比以贷养贷更难拿回钱的就是这一类。
说了这么多,我给你的建议是,最好不要借一个不想写欠条但还在谈感情的人。不然钱还了写欠条有什么用?
实在无法避免,必须写借条。否则一旦出了问题,你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债务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你的时间成本会成倍增加。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篇文章,区分了可以借的情况和不能借的情况,即借四次和不借五次。
借钱的三种人,只有一种会按时还,借给另外两种都是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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