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4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借贷风险。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一种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比如用“优惠”等字眼包装小额贷款、信用卡分期服务;或者价格公示不透明,未明确说明贷款或分期服务的年化利率;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用支付方式。
二是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一些机构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在挖掘用户“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导致消费者过度借贷、负债超过个人承受能力。
三是诱导消费者将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者默许部分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部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未能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通过默认同意、一般授权等方式获得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和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目的。
针对上述问题,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了解消费信贷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借贷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坚持量入为出的理念。合理合法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款成本。在不超过个人和家庭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支撑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债务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从正规金融机构和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将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超越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业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利息和费用标准。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非法点对点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不得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和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随意签署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或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记者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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