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2月30日,鄱阳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办法》(以下简称《补充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鄱阳县将延长住房补贴时间。《补充办法》显示,购房补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契税最晚缴纳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主城区新开发楼盘上市销售,同等享受购房补贴、税收补贴等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工作,确保商业用房库存去化时间在合理范围内,补充办法提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主城区新购商业用房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照地方收入的50%给予补贴,相关税收先征后补。同时,对已挂牌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住用地(已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地块除外),在不改变土地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可一次性调整商住用地比例。
同时,鄱阳县提出鼓励重点人群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加大对医务人员、教师、大学毕业生、非公企业高管、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重点群体参加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存贷比由现行的16倍提高到20倍,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凡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在鄱阳县仅有1套住房,且已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允许再次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其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每次贷款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的,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经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同意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落实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主城区以外的其他乡镇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推进高质量住房建设。文件提出对建设高品质社区的开发企业实施不限面积奖励等政策。其中,第四代住宅建设将在地价400万元/亩及以上的土地上进行(以挂牌公告为准)。在绿化面积不低于水平投影面积60%的前提下,开放式绿化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物业面积。
加大对房地产建设产业链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支持房地产建设产业链发展,在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府办发〔2022〕7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建设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新安排房地产建设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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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江西鄱阳:提高医护等重点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贷款最高至60万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6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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