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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及审理时间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来源:北京东城法院

转自:京法网

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标注“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复杂案件分流、轻重案件分离、速裁分离,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NPC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方案》,发布《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北京、上海等20个城市的中、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改革试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试点单位,第一时间推进“小额诉讼”相关制度改革。

今天我就带大家通过问答快速看一下“小诉讼”的知识点,让你的诉讼技巧值up up!!!

01

Q

法官,最近看到很多关于小额索赔方便快捷的新闻,说只要需要的钱在5万以内就可以立即结案。我这个案子的标的物只有三万,必须符合要求。我能提个小小的要求吗?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因案件符合一定条件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可以实现轻重案件分离、速裁分离,显著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有当事人因为“理解”这个关键词到了“数额不大”,而要求法官按照小额程序审理自己的案件,但也要充分理解在适用小额程序的情况下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实施办法》第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标的额超过前款规定,但单纯给付金钱的案件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将审判组织、审判期限、审判方式、一审终审等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

02

Q

法官,我的离婚案没有争议。我和被告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帮我立个小官司,快点审结。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比如上面说的离婚纠纷,就是典型的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此外,还有一些案件不适用小额索赔程序。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实施办法》第六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人身关系、财产权属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

(五)其他不适合小额诉讼的纠纷。

03

Q

法官,小额诉讼程序的程序特征是什么?

在诉讼程序上,小额诉讼程序比简易程序更“精细”:一是答辩期和举证期的适用和时限更灵活。当事人明确放弃答辩和举证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开庭审理;二是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传唤、送达、证据交换方式进一步简化;第三,审判程序的适用更加灵活。小额诉讼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案件要素进行审理。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实施办法第七条:当事人在被人民法院告知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后,明确放弃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开庭审理。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放弃答辩期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但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放弃举证期限的,可以自行约定举证期限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实施办法》第八条: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传唤、送达、证据交换方式可以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但不得损害当事人的辩护、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审理,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判程序的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开庭的除外。

04

Q

法官,为什么我只收到判决书的正文?之前的判决都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判。现在为什么只给我一个结论?你发错文件了吗?

根据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判决并说明判决理由。对于当庭判决的案件,如果判决过程被录音录像或庭审笔录完整记录,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写明判决理由,所以你收到的判决书不是错判文书!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实施办法》第九条: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可以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辩护意见、主要事实、简要判决理由、判决依据、判决主文以及一审、终审判决通知书。

对于事实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判决,并说明判决理由。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如果庭审过程有完整的录音录像或者庭审笔录,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写明裁判理由。

05

Q

法官,都说小额索赔审理快,那我这个案子要多久才能结案?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不适宜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新情况的,可以不再适用该程序,而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转入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实施办法》第十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小额诉讼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裁定转入简易程序:

(一)当事人认为案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关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认为成立的;

(二)当事人申请追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追加当事人,导致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不满人民币十万元,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

(三)当事人申请追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追加当事人,导致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或者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

(四)当事人提出反诉;

(五)需要鉴定、评估和审核的;

(六)其他不适宜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现疑难复杂,不适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入普通程序。已经由小额诉讼程序转入简易程序的案件,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得转入普通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事实,可以免于举证和质证。

06

Q

法官,我学了前面的内容,有一个条款说“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但是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小额诉讼案件确实是一审终审,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异议的,仍然有权申请再审。

A

肖静·马利特普法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理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小额诉讼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的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当事人不得对再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当事人以小额诉讼不宜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当事人可以对作出的再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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