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两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南京海事法院结合专业审判团队的调研成果,选取了与相关行业、企业密切相关的宣讲主题,组织开展了“送法入企”专题活动。
11月30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苏州庭庭长沈燕带领承办法官到江苏苏州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建诉讼助企业控风险”为主题进行座谈,为港口航运企业风险防控答疑解惑,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朱,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张家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太仓新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永久码头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等30余人参加了论坛。
沈燕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苏洲法庭成立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今年3月至7月南京海事法院组织的“企业走访”中,辖区港航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苏州法院助理法官陈霞从南京海事法院和苏州法院在打造诉讼首选地方面的工作、港口航运企业如何提高国际竞争力、如何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如何应对“两规”废止后的法律空 white、港口经营中如何履行交付义务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为与会人员做了详细的讲解。最后,苏法院法官现场对与会人员提出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如因新冠肺炎疫情滞留码头的船舶是否应向码头公司支付经营损失赔偿金、港口堆场使用费属于保管合同还是仓储合同项下支付的费用、视频等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明效力等,并对诉讼风险防控给出了相应建议。
朱感谢南京海事法院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送企业很有必要、很及时、很有用,对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海内外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沈燕表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是回应群众海事司法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实际行动。苏州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所辖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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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送法进企业宣传标语,开展送法进企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4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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