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岛:男子贷款担保人没想法。青岛农商行至今没有给出说法。
2016年,黄岛区大村镇的余俊斌突然发现自己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后来发现他是别人的贷款担保人。余俊斌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聘请律师为自己正名。但青岛农商银行胶南大村支行一直没有提供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于俊斌无处可诉。
青岛农商银行胶南大村支行
记者了解到,2005年5月,余俊斌的一个同学从当时的农村信用社和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贷款3万元,余俊斌是担保人。还款后,他的同学要求贷款5万元让余俊斌继续担保,但这次余俊斌不同意。
2008年的一天,余俊斌突然被当地法院传唤,称其同学的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款,作为借款担保人,应承担还款责任。余俊斌很不解,一直声称自己不知情,并签了保证书。但银行认为他同学第二笔贷款的担保人是余俊斌。2010年,几经交涉,银行建议笔迹鉴定。余俊斌没办法,只好去了银行,在银行给的一张空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告诉余俊斌,如果鉴定结果是自己的签名,鉴定费应该由余俊斌支付,否则对方会支付。
“按照他们的要求,我写了自己的名字,用于笔迹鉴定。后来法院和银行再也没找过我。我以为事情可以踏踏实实的解决了,但是后来买了房才知道贷款拿不到,进了不良记录黑名单。”余俊斌说。
余俊斌还告诉记者,他的同学找他要第一笔贷款担保时,他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好几年了,新身份证还没有更换。他还向记者提供了过期的身份证。记者看到,其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签发日期为1993年6月30日。也就是说,在2005年5月期间,于俊斌的身份证已经过期。
于先生过期的身份证
2016年12月,余俊斌请了律师准备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银行始终不配合,律师最终不接这个案子。于俊斌说,他去银行找过几次,要求在当时的担保手续上签字,但一直没见到。“既然我上了黑名单,银行就应该拿出证据,所以无缘无故黑我是不合理的。每次去查,总说找不到人。还我清白有这么难吗?”
5月9日上午,记者跟随于俊斌来到青岛农商银行胶南大村支行。在二楼大厅等人的时候,余俊斌找到了让他做笔迹鉴定的工作人员,但对方说已经七八年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青岛农商银行胶南大村支行行长孙蕾说,他刚调到这里。于俊斌还是第一次听说。他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不得不联系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银行方面的回复。
于俊斌是贷款担保人吗?青岛农商银行将如何处理此事?本网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记者刘红蕾)
[编辑:光影]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农商银行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他有房,贷款担保人不知情可以起诉银行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385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