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阳讯受害人通过网络平台借款5000元,实际只拿到3500元。一个诈骗团伙用“套路”让十几名大学生上当受骗。昨日记者获悉,宛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针对大学生诈骗的“套路贷”案,以诈骗罪判处涉案团伙主犯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7000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杨某租用办公楼成立网络科技公司,先后招募周某、袁等成员。在李、杨的指使下,他们诱骗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得无抵押、无风险、低利率的贷款。
该团伙对外宣传,无抵押、无风险、利率低,借款5000元,期限7天,利息37元。其实只要有人借钱,团伙成员就会以中介费为由扣1500元,受害人只能拿到3500元。如果受害人不能按时还款,团伙以需要找垫付公司垫付为由,给受害人七天时间。在这七天里,受害人每天要支付250元,每天要支付37元的利息。
这群人有完整的放贷链条。他们通过QQ、微信等发布广告。,或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收集贷款客户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电子贷款协议;然后会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才能放款;如果客户逾期不还,会有专人通过QQ、微信发消息,给客户父母朋友打骚扰电话,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进行骚扰威胁。
至案发,该团伙共诈骗被害人12人,诈骗金额共计37741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其他负责资料审核、贷款催收、贷款催收的客服人员对其所骗取的金额承担责任。李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套路贷”的形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本案揭露了利用网络平台诱骗大学生“套路贷”的套路,提醒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借贷,更不要相信所谓的“无抵押、零利息”等说辞。一旦陷入“套路贷”,借款人往往最终无力还贷,还不起利息,越陷越深。希望大家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谨防被套路。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王勇通讯员秦州贾珍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只借5000元的小贷,5000小额借钱":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308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