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庞
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住房租赁资金分类监管对象列入《杭州市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大对住房租赁行业优秀企业的支持力度,杭州出台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措施,起草了《通知》,调整了相应级别风险防控资金的缴纳比例,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涉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对象、评估要求、申报程序等五个方面。其中明确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为公示名单中已执行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
对这些房屋租赁企业,建立年审机制,从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健康、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对企业进行监管和分类。
《通知》还明确了未落实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的处理措施。对未按时申报的住房租赁企业,按100%缴纳风险防控基金。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措施可以更好地监管租赁租金,同时根据审计结果缴纳风险防控资金。评价结果优秀的企业缴纳的风险防控资金会少一些,这样的企业会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其他企业也会努力做好减少资金占用的工作。年审也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租赁企业的真实情况,防患于未然。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每年发布申报通知,牵头组织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有三个具体的步骤。
(1)法人声明。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编制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申报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在杭总部统一向市住保房管局申报。申报法人应当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组织评审。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对各企业法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对具体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作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和分类管控的依据,评价结果按良好、优秀两个等级纳入分类管控范围,风险防控资金比例由100%降至80%、50%。企业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风险防控资金缴纳比例降为30%。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杭州市房管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对异议企业进行复审。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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