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其他规避执行
执行案例号
(2019)皖1602直2553
失信者的照片
合法负债的人
李荣
性别
妇女
年龄
53
识别号
3421011966****1328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环城北路169号2号楼108号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基准生产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现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李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亳州市金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自2016年5月12日起至还款日止,按月利率1.98%计算);
被执行人的表现
全部未实现
负责人的电话号码
0558-51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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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法院领导名单,谯城区法院李健":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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