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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外担保是否合法,学校作为借款人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在借款合同中,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我能成为合格的担保人吗?

漫画:高月来源:法制日报

它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

为别人的债务设定抵押?

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抵押他人债务。

详细裁判规则可参考本期发新哥干货整理的相关内容。

本文共3561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传真代码A2。I20637

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无效的认定

Faxin推荐案例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无效——重庆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何旭、刘路、重庆新百利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聚英技校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实质:民办技工学校作为非企业单位,具有社会公益性,所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因不符合法定保证人主体资格而无效,但仍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案号:(2016)豫05民终第5168号

审判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5期(总第8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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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担保法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不得作为担保人。巨鹰技校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社会公益性,其担保因不符合担保人法定资格而无效。

1.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不合格的保障主体。本案中,巨鹰技校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性质应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即具有社会公益性。《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该条的重点是没有资格担保主体的公益性,立法初衷是防止担保行为损害公益事业。担保法并没有把学校限定在公立学校或者私立学校,所以也应该禁止带有公益性质的私立学校作为担保人。

2.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能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作为债务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本担保有效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抵押物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非公共设施;第二,抵押是针对学校自己的债务设置的。本案中,巨鹰技校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明显不符合上述情形,这样的担保应当无效。同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经费虽然不是来自国家财政,但作为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机构,其稳定的资产不仅有利于教育公益目的的实现,也能更好地保护民办学校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如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将严重危害民办学校、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办学的社会公益目的,导致此类案件难以执行。

3.巨鹰技校应对保证合同的无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案中,由于聚英技校不符合保证人资格,所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故聚英技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看润通公司是否遭受损失。如果何旭、刘路能够清偿债务,润通公司就没有损失,聚英技校此时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何旭、刘璐不能清偿债务,因给润通公司造成的损失属于间接因素,巨鹰技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何旭、刘路、润通公司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聚英技校不具备保证人资格,所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对何旭、刘所欠债务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在确保合同无效方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缔约过错责任。

(郝、曲冬梅:《公益性民办学校为他人贷款担保无效》,载《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5期。)

法律文书和裁判规则

1.民办高级中学属于公益性学校,向他人提供担保无效——阳曲日昌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刘洋、郝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本质:民办高中是公益性学校,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无效。签订担保合同时,学校与担保合同另一方在明知该中学属于公益性学校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导致该中学无法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双方均有过错。民办高级中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未支付部分的一半。

案号:(2016)晋0109民初231号。

审判庭: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8年6月24日。

2.以公益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不得作为担保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新星幼儿园、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步支行

案件本质:民办幼儿园和具有公益目的的金融机构都知道幼儿园不能作为担保人,但仍签订担保合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过错。幼儿园应当在债务人未支付部分的一半以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例编号:(2017)粤06民中8221号

审判庭: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8年3月13日。

3.民办高校国有划拨教育用地不得抵押——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谷支行诉武松、赵敏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实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的财产不得抵押。民办高校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家划拨教育用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无效,高校应对无效担保承担过错责任。

案号:(2016)湘0104民初第6056号

审判庭: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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