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5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10月16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申处罚决定书〔2023〕30号),对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
贷款用途审查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不严格。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经核实,这并不是大新银行今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6月13日,大信银行广州分行因采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共被罚款68.5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大新银行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汉兴。其主要业务包括提供人民币和外币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跨境业务、票据业务和保险代理业务,为个人、企业和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王实习编辑: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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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大新银行网站,大新银行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7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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