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两年来,出借人未能偿还朋友借款16万余元,法官适用新实施的民法典,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月8日,太原万柏林区法院通报,这是该院今年审结的“民法执行第一案”。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和被告是朋友关系。2017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当年10月,原告将自己和妻子的两张信用卡交给被告使用,两张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分别为11万余元和8.1万余元。2018年5月,原告以转账方式借给被告2万元。2018年10月,原告要求被告归还信用卡,让其还款。经双方核实,被告共欠原告16.3万余元。因被告当时无力还款,方便一个月后给原告出具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及利息。
此后两年多,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逾期利息,但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民法典》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月4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民事速裁法官袁文静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依法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被告应承担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对双方进行《民法典》的执行解释和宣传,以理服法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与被告就偿还贷款本息达成协议。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
1月1日,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标志着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社会百科全书,无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婚丧嫁娶,生产经营,都离不开民法典的保护。它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人参与社会的行为准则,也是一份充满民权的宣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只是第一步。要真正执行好,使之成为人民的“护身符”,需要大家学习民法典,尊重它,敬畏它。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在理解中认真遵守,在案例中解读《规范》。太原万柏林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落地生根,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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