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石桥铺的‘套路贷’公司被警察接管了,真是人心惶惶!”近日,一则消息在重庆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引发网友点赞。昨(3)日,记者从九龙坡区警方获悉,经过缜密侦查,4月18日,九龙坡区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在重庆、广州、汕头、三亚、成都等全国多地集中收网、同时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捣毁窝点70余个,摧毁一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一不留神,给男人办个手机分期贷款,亏大了。
△警方抓获“套路贷”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
陈先生是忠县人。他今年32岁,在主城工作。今年2月12日,陈先生急需用钱,于是通过路边广告电话联系了一家小贷公司。客服告诉他,贷款不需要抵押,利率低,平均1万收100元利息。
当天下午,陈先生来到石桥铺百脑汇三楼一家名为“大众通讯”的公司。公司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告诉陈先生,贷款方式是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陈先生签订了分期买手机的合同。随后,业务员递上了三份合同,大致内容是:陈先生在其公司购买了三部苹果手机,分期付款,共计13000元。签字后,公司业务员以贷款需要为名,拿走了陈先生的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带上了一辆车。陈先生看着前两人用手机和银行卡操作,拿出一台POS机让陈先生输入银行卡密码。原因是贷款人需要查询陈先生银行卡的流水,陈先生一一做了。
10分钟后,业务员告诉陈先生,他的银行卡里已经贷出了6000元。陈先生惊呆了。他没说13000元,怎么变成6000元了?对方解释说扣的钱是手机的首付,而且来势凶猛,逼着陈先生拿6000块钱走人,或者拿走三部手机。陈先生当即表示要报警。这时对方软化了,表示愿意把4000元还给陈先生。无奈同意的陈先生觉得虽然赔了3000块钱,但也该买个教训。
让陈先生意外的是,一个月后,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催款电话,告知他上个月贷款3万元,这个月需要还2200元利息。震惊之余,陈先生立即查看自己的银行卡清单,发现确实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2月12日下午分两次向自己的银行卡转账3万元,但马上就被刷走了。回想起那天的诡异,陈先生以为自己被“套路”了,他立即赶到百脑汇的通讯公司询问真相。
没想到,工作人员竟然“爽快”承认,除了分期套现陈先生的手机,还偷偷用陈先生的手机和银行卡,又从小额贷款公司借了3万元,转到他的账户上。至于这三万元是什么,他们也不做任何说明。但工作人员威胁说,手机分期贷款套现是违法的,报警对大家都不好。随后,公司七八名壮汉围住陈先生,称3万元借款只能退给陈先生1.6万元,并需要陈先生出具双方没有债务关系的书面声明。在对方的强力胁迫下,陈先生被迫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就这样,陈先生不仅因为手机壳损失了3000元现金,还要向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剩余的14000元本息,全部进了“套路贷”不法分子的腰包。从公司出来后,陈先生立即报警求助。
警方打掉犯罪团伙,将嫌疑人的“套路”一一曝光。
△警方抓获290余名“套路贷”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九龙坡警方迅速调查此案。经过缜密侦查,一个以广东汕头为基地的庞大“套路贷”犯罪团伙彻底浮出水面。4月18日,九龙坡警方在全国多地同时收网,彻底清理团伙成员藏匿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成员多为广东汕头人,多为老乡介绍。据一名嫌疑人介绍,他们从事犯罪行为的具体“套路”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扣除高额的“手续费”。陈先生遇到的“高首付”就是这样。
第二种是“卖手机”:这种方式适合那些签了手机分期贷款,又觉得退款少又想要手机的人。嫌疑人一般会给一个“合约机”或者“组装机”,市价1000-2000。一旦被害人提出异议,嫌疑人就会采取多人围攻、推搡等手段胁迫被害人就范。
三是“瞒天过海”骗取贷款:利用受害人手机身份信息和手机、银行卡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并转入自己账户,然后删除受害人手机上的贷款痕迹。
四是“信用卡套现”: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手机绑定银行卡,在未告知受害人的情况下提高额度,利用POS机套现,并谎称是为受害人贷款,以各种借口收取高额手续费。
第五,“连环套”:一旦被害人提出异议,嫌疑人会胁迫被害人暂时接受现状,并承诺用第一笔借款改善其征信。三个月后,他可以办理一笔5-10万的无抵押无利息贷款,继续寻找机会。
据嫌疑人交代,一旦受害人报警或向工商部门求助,他们会适当返还部分资金给受害人,以平息事态,逃避打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支持市民防范“套路贷”
△警方抓获290余名“套路贷”嫌疑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套路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以20至50岁的中青年为主。受害者大多名下有房产,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此外,受害者大多银行贷款信用较低,很难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相反,他们被诱骗通过街头广告和互联网媒体上发布的无担保借贷信息或他人介绍进行借贷。受害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签过字的借条、借款合同被犯罪团伙扣押,个人信息、房产地址也被犯罪团伙掌握。所以,防止套路贷最重要的是不要贪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下会掉馅饼。此外,市民在办理贷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贷款、同日贷款等。主动打电话给你。贷款人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无担保的背后,是你的生命、身体、名誉、家庭、学习、工作、生活等等的原始抵押。借钱有多容易,催钱有多难受。
二是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比如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是多少等等。这些知识很简单,却能有效帮助你识别很多“套路”。
第三,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相关条款,谨防入套。拒绝任何与口头约定不符的东西,并在合同中写明真实意思。很多人根本不看协议就签,对方一说就签。这种粗心也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原因。
警方还提醒,市民一旦被“套路”,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如果发现自己被“贷款”了,要立即报警备案,第一时间向律师求助。同时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因为怕或者爱面子而隐瞒。
第二,发现问题后及时止损,征求专业法律人的意见,寻求补救措施。
第三,在没有人能还款的情况下,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故意让受害人违约,应该提前进行公证和存款。
四是遇到暴力催收立即报警,有可能的话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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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下发《关于参与打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打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通报指出,“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使钱款流走、任意认定违约、单账户转偶数账户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套路贷”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这类犯罪行为列为惩治重点。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套路贷”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行动,切实履行司法职责,把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全市法院梳理“套路贷”犯罪线索,指导案件审理,协调其他重要事宜。同时,市高院要求,各中级法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指导辖区内惩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明确基层法院院长是惩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精干力量从事专项行动的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针对近期要开展的工作,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清理,梳理认定有关“套路贷”的犯罪线索。对民事、立案、审判、执行条线认定涉嫌“套路贷”犯罪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及时中止审理或执行,并将相关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高院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审理,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分子。刑事审判部门要把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案件台账,指定精干力量从事“套路贷”案件的审判工作。
同时,要坚持法律标准不动摇,在依法审查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要服务民族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政策和法律武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对被害人的追逃力度,注重财产刑的适用;要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增强审判工作的时效性,有效防止审判拖延,提高审判效率。
此外,市高院还要求全市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向群众揭露“套路贷”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营造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的社会氛围,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预防“套路贷”犯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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