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按月还商贷,今年有望实现!昨天上午,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下半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启动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试点业务。
今年有望实现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按月提取。
据发布会消息,下半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推出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试点业务。
前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确定试点银行并完成与试点银行的商业贷款数据接口对接,完成中心内部业务流程及项目前期需求确认。试点银行和中央公积金业务系统软件开发公司都完成了按月提取公积金和归还商业贷款功能的开发。目前正处于联调联试阶段,测试后将适时出台政策。
这些政策今年有所调整。
调整一:调整靖江、泰兴二手房贷款模式。
靖江、泰兴已通过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职工可凭买卖协议和交款凭证申请贷款,无需等待权证过户。此次调整后,全市各市(区)均实现了二手房贷款模式的优化,进一步方便了职工办理贷款手续。
调整二:明确“40、50”人员提取的相关事项。
对拿不到就业创业证的员工,允许凭打印盖章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退出,解决了“40、50”人员拿不到就业创业证的问题。
调整三: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简化所需材料的提取。职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复印件和租赁房屋证明。
取消提取次数限制。职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限次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打开在线租赁提取。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泰州通APP完成提取业务。
8项将提前“跨省”。
“跨省办公”项目已列入全市100项重点工程。目前,“跨省通办”八项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发放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已提前完成。“跨省通用办公”的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少跑腿,减少长跑,节省时间,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省心的服务。
此外,以前除了提供住房抵押,员工申请贷款还需要提供自然人担保。由于员工风险意识的增强,在目前的环境下,员工很难找到相应的担保人。4月6日起,贷款担保见证全面取消,彻底解决了员工办理贷款找不到担保人的大问题,担保人的取消大大降低了贷款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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