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火
江苏盐城一家上市公司涉嫌“非法放贷”,获利上亿。暴露数年后,依然毫发无损。
几个在上市公司负责人授意下从事网贷的年轻创业者成了“背锅男”。被盐城警方跨省抓捕,判处10年以上重刑。
这家上市公司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七天科技及其负责人,作为“非法放贷”的指挥者、投资者和获利者,为何能逃脱法律制裁?
公开资料显示,七天科技1996年成立于上海,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但2021年,这家上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突然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相关人士认为,七天科技在卷入“非法放贷”后,拉拢盐城市政府入股,无疑涉嫌向政府输送利益,寻求政府保护,为平安买单。
2023年11月6日,“青年创业者被控网贷诈骗”一案在盐城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七天科技能否再次逃脱,还有待观察。
《背锅侠》
李德龙、刘忠和七天科技的关系还要从2017年9月14日说起。当日,李德龙、刘悦与时任七天科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的刘涛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约定,刘涛安排第三方机构以超过1.48亿元的对价收购李德龙、刘悦网贷公司39.2%的股权;刘涛推动第三方机构与李德龙、刘魁成立合资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小额短期现金贷。李德龙和刘魁“全面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财务人员由刘涛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委派。
在“对赌协议”中,刘涛为李德龙和刘忠设定了KPI。如果他们完成KPI,就会获得“超额绩效奖励”;如果没有完成,需要向刘涛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补偿”。
李德龙和刘忠从2016年开始从事网贷业务,先后开发了易华宝、刘流钱包、小白收银等多个点对点借贷app,向急需资金但信用度低、无资产抵押的群体放贷。
在与七天科技的刘涛“对赌”之前,他们的网贷业务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刘涛介入后,检方指控的罪行开始出现。
据盐都区检察院指控,李德龙等人创办程潇公司,受“低息”、“无抵押”、“快贷”、“免打扰”等广告诱导,利用借款人急需贷款、不熟悉金融业务、法律知识和网络平台等特点,通过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向不特定公众非法放贷。
检方称,李德龙等人基于费用合理合法的错误认识,诱导被害人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协议,并向被害人收取借款金额10%至30%不等的高额“斩首利息”。
检方认为,李德龙等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在被告家属看来,李德龙等人才是合适的“背锅人”:
双方签订对赌协议后,涉案网贷APP的全部收入以流量费/风控信用费的形式流入七天科技,合并报表计入公司。“仅2018年,就创造了近3亿元的收入和2亿元的净利润。”
“李德龙、刘伟等人为七天科技创造了大量利润,但对方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李德龙的家人说,在启天科技还欠李德龙等人十几亿元时,盐城警方远赴上海,将李德龙等人抓获。
作为“非法放贷”的指挥者、投资者和受益者,七天科技及其时任董事长刘涛仍毫发无损。
今年9月,七天科技还接受了盐城新闻的专访,畅谈“打造盐城数字经济的靓丽名片”。
“寻求政府保护”
七天科技卷入“非法借贷”,不仅仅是李德龙、刘忠等人的故事。
2022年7月,盐都区检察院在一份《回函》中明确表示,李德龙等人通过网贷APP“非法放贷”的收入确实流向了七天科技;检方还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其他人员是否涉嫌犯罪。
但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李德龙、刘悦等人已一审获刑,七天科技仍在正常运营,相关责任人仍安然无恙。
为什么江苏盐城会发生这样一起违背常识的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李德龙等人于2019年12月被盐城公安抓获;在办案过程中,2021年,七天科技引入了“国有控股股东”。
这个“国有控股股东”是盐城市雁南行路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七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变成了盐城市政府。
七天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卷入“违规放贷”的背后,是盐城市政府的身影隐藏在昏暗的灯光下。
某上市公司明显涉及“非法放贷”,当地警方正在调查。就在这时,盐城市政府突然入股,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如果里面没有什么“猫腻”,有人信吗?
一位接近盐城市政府的知情人评价:按常理,李德龙等人被盐城警方抓获后,必然牵出齐天科技;紧要关头,七天科技入股盐城市政府。“显然是有高层指导的。”
否则,真的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个1996年就在上海成立,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中国互联网优秀企业”、“中国科技创新百强企业”,会突然把公司从上海搬到盐城。
相关人士认为,七天科技在卷入“非法放贷”后,拉拢盐城市政府入股,无疑涉嫌向政府输送利益,寻求政府保护,为平安买单。
从目前案件事实来看,李德龙等人的犯罪行为与七天科技及其负责人密切相关;而启天科技则与盐城市政府有直接的利益绑定关系。
盐城市政府是否有意“保护”涉嫌违规放贷的企业?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查一查。
归根结底,如果有人或部门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支持非法公司,最终伤害的是盐城的商业环境和城市形象。
“案件的定性问题”
2023年3月28日,李德龙和刘硕因“诈骗罪”被盐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本案多名被告及家属表示不服。根据案例资料,李德龙等人认为,在整个网络借贷过程中,根本不存在“被骗”的人。来借钱的人之所以选择接受更高的手续费和利息,完全是因为急需用钱。"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快速借到钱."
同时,涉案网贷APP从未隐瞒收取“认证费”和“手续费”。每一个来借钱的用户,都清楚自己的借款金额,收到的金额,利息。
此外,这些网贷app还设置了“后悔期”。24小时内,如果借款人反悔,可以撤销贷款,不收任何手续费。
李德龙的家人告诉笔者,李德龙等人非法放贷,确实触犯了法律,但司法机关认为是“诈骗罪”,属于定性错误。
一位接近盐城警方的知情人也告诉我,在盐城公安系统,李德龙等人倾向于认为他们是“非法经营”,而不是“诈骗”。
那么,盐城司法机关为何最终认定该案为诈骗罪?
对此,李德龙家属认为,盐城司法机关害怕也不愿意以非法经营罪作出最终判决,因为一旦案件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就要对非法经营的资金流向和利润进行全面审计。
“只要进行一次资金审计,就会揭开放贷所需资金和利润流向与上市公司齐天科技密切相关的真相。”李德龙的家人说,“他们为了保住齐天科技,选择了隐瞒和无视真相。”
笔者还注意到,虽然盐都区检察院坦承涉案“非法放贷”所得确实流向了七天科技,但在长达20页的一审判决书中,盐都区法院只字未提“七天科技”和“刘涛”。
李德龙等人上诉后,2023年11月6日,盐城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提交人被告知,二审审判预计将持续4天。
参与旁听的人员向笔者介绍,在第一天的庭审中,李德龙等被告再次详细陈述了他们与七天科技刘涛的互动,称“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犯了罪,那么刘涛就是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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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打着上市的口号非法集资,放贷公司上市公司":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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