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经过漫长的诉讼,拿到判决书,发现债务人已经转移财产或者没有财产,判决面临“执行难”的局面。
这时,你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也可以采取以下行动,让老赖无处可逃:
01
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为失信人,限制高消费。被列为失信人后的存款、收入、股票车辆、房产等。被执行人名下的将被强制执行;
被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不得选择飞机、火车、轮船二等舱以上舱位;不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不要购买非必要的车辆;没有旅行或假期;不让孩子上收费高的私立学校;不要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或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座;
02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措施。被控制人将无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使用居民身份证后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目前笔者了解到,该管制只存在于浙江省内的法院,且该管制仅针对浙江省内的居民身份证使用。
03
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根据《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中国公民出境的若干规定》,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管制出境措施,并口头或者书面通知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前不得出境;
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拒绝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细化了这一刑事责任的具体事项,规定公安机关不服的,由公诉转为自诉。
以下是笔者搜索各地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大招:
一、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号码
山东省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手机号码为1***999999。法院对该号进行了查封评估,并在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最后以19.38万元成功成交。
以下是笔者通过搜索各地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大招:
第二,冻结驾照,限制驾照年检。
银川某法院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冻结、不予审查的方式。这一招可让一些靠“证”吃饭、靠“证”生活的老赖们吃不消了。
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提前完善抵押、质押手续,采取必要的诉前保全措施等。
朱建军(专职律师)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者: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号。: 13307201110766459
|个人资料|
朱建军律师是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义乌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互联网委员会委员。朱建军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学士学位。
|练习|
自2011年执业以来,朱建军律师一直专注于民商法和知识产权领域。在近七年的执业生涯中,代理了知识产权、买卖合同、民间借贷、金融贷款、保险理赔等多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朱律师特别注重执行案件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讨债实践经验。同时为上海崇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义乌三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义乌格莱特玩具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奖项|
2013年,朱建军律师荣获义乌市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
|办公地点|
义乌万达广场5号楼8楼(SOHO A座)
编辑穆尼
往期精彩回顾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老赖谁来抓,老赖猖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579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