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时光网-i东莞
8月31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佳丽等22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首犯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对张佳丽等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判处张佳丽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百万元,罚金一百零二万元。其他22名同伙分别被判处1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张佳丽等人的违法所得各51万元予以追缴。宣判后,张佳丽等15人不服,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9月起,张佳丽、赖志浩、陈志斌、蔡子健等人合伙从事非法高息借贷活动。2017年2月、6月,张佳丽与何志军在东莞市程楠共同经营立信公司、博纳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7月,张佳丽和何志军齐聚黄文峰,为公司放贷提供巨额资金支持。同时,为实现行业控制,获取更大利益,张佳丽从2017年9月开始,带领组织与东莞多家小贷公司结成业务联盟。该组织通过签订联盟协议,建立微信群,互通信息,共享客户资源,通过平账借旧的方式,迫使客户债务呈几何级增长。在联盟内部,批量、持续地联合催收逾期客户。
该团伙组织并持续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导致部分受害者无法正常工作;不敢回家住,出去躲债;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多次受到惊吓,更有甚者因精神压力而产生自杀倾向。上述受害人及多名邻居受到骚扰,对借款人及其亲属、邻居造成了强烈的心理胁迫和不良影响。
涉黑行为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据统计,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4家放贷公司非法放贷3700余人,累计放贷本金4600余万元,合同总金额8400余万元,收取检验费、代理费、保证金800余万元。上述四家公司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的利润为680多万元。
以张佳丽、何志军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程楠开始发展一年多后,迅速扩展到东莞及外省市多个乡镇街道,通过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非法放贷、追讨非法债务,有组织地进行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张佳丽、何志军、黄文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在程楠小额贷款金融领域影响很大,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记者王子璇见习记者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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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东莞市套路贷名单,东莞套路贷抓捕20多人":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2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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