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讯(通讯员周)4月24日,在韩城法院2019年“飓风龙门1号”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成功执行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徐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姚某、王某等5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并签订小额连带保证借款协议,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徐未能还款。某银行向韩城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经多次提醒未果,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徐等6人多次侥幸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2019年4月24日,韩城法院对“龙门飓风1”进行集中执行。上午9时,执行干警将徐某堵在家中,告知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认为本案涉及6名被执行人,不应由自己负全责。在现场释法未果后,执行干警将徐某带至法院,并将他名下的一辆车暂扣至法院。在执行干警再次对其进行法律指导、说服教育后,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联系亲友送来5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保证剩余借款十天内履行完毕。
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同时或先后向一个、几个或全部债务人请求全部或部分清偿的一种债务形式。债务人不止一个时,每个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债务人之间是连带关系。回到上述案例,对于本案涉及的连带责任,徐履行义务后,可以向其他五名被执行人追偿。
在此,执行法官提醒大家,生效法律文书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奉劝每一个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偷懒”,否则下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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