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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收费制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规定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天价”学生宿舍收费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日前开学。新生入住鹏远学生公寓,需交16640元/学年,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000元,其余设备使用费。住宿服务的高额费用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质疑。

8月2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已成立联合工作组进入学校进行调查。

8月28日上午,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在鹏远公寓App上看到,一间被学生质疑的豪华双人房16640元的价签已被移除,但仍有一间4900元/学年的标准双人房,其中包含3700元服务费。

记者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获悉,针对秦皇岛鹏远大学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收费问题,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相关人士表示,将努力配合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坚决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服务费高是市场行为还是变相涨价?“天价”学生宿舍收费该由谁来解决?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不一致。

此前,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鹏远公寓是社会力量开办的公寓,学生自愿选择。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责任。

秦皇岛物价局曾接到学生举报鹏远公寓收费过高,要求鹏远公司退还多收学生的费用。然而,鹏远公司将秦皇岛物价局告上了法庭。今年1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鹏远公司收取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秦皇岛市物价局依据相关文件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妥当。

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了解到,鹏远学生公寓是由社会力量创办的。秦皇岛鹏远大学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签约建设物流园,由该公司管理收费。

一名大二女生告诉记者,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生住宿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学生宿舍,只有六栋楼,分四人间和六人间,只够差不多一半的学生住,一个是鹏远公寓,条件比宿舍好。

她说,鹏远公寓虽然住宿条件好,但是价格很贵,而且价格一直在涨。今年16640元的双床房去年才5740元,其他房间也有不同程度的涨价。

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多名学生在网上发帖反映鹏远公寓收费过高,部分学生还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秦皇岛市物价局要求鹏远公司退还多收的学生费用,鹏远公司却将其告上法庭。

今年1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鹏远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在与自愿选择入住的学生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鹏远为学生提供超出标准的额外服务,并在收费票据上明确写明收取的费用为“增值服务费”,这是一种市场行为。鹏远公司属于企业法人而非行政单位,收取的资金归个人使用,不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秦皇岛市物价局依据相关文件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适的。

据相关报道,当地物价局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于今年2月26日向秦皇岛市发改委发函,建议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学生公寓的收费政策文件。然而,这件事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根据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总体保持稳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学生公寓建设应坚持“实用、足量、耐用”的原则,严禁以建设高档公寓为由提高收费标准。

据媒体报道,秦皇岛鹏远大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份文件中的价格针对的是校园内的宿舍,而不是有市场化行为的社会力量建设的学生公寓。

8月28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秦皇岛鹏远大学服务有限公司,均无人接听。

北京市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青认为,根据国家规定,每学年宿舍费最高为1200元,属于政府定价,高额服务费是变相的万能涨价,不合法。

“据学生反映,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宿舍无法满足所有学生住宿,不允许学生校外住宿。剩下的同学只能选择鹏远公寓。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是学生的自愿选择了。”他说,因此,学生与鹏远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8条,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多收的费用。

李长青认为,大学宿舍作为大学的基础配套设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和政府部门要解决学生的住宿问题,不能随意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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