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是国内知名财经作家,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7月1日至3日在大连举行的第十三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参加“今日影子银行”分论坛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黄教授指出,2019年初,我国影子银行规模达到60万亿元,几乎占到整个银行业贷款比例的50%;相信中国的影子银行大多是想绕过法律法规,把表外交易变成表外交易。指出监管影子银行刻不容缓,稍有不慎就会危及中小企业。
所谓影子银行,通常是银行的影子,具有银行的信贷功能和信用扩张功能,但不受正规金融监管机制的控制和约束,资金流向隐蔽;既能给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或个人以信贷满足,又能像吸血鬼一样从实体企业中吸取骨髓。更严重的是,由于不受正规信贷规模控制,处于野蛮无序状态。截至2019年初,我国影子银行规模高达60万亿元,占2019年5月末银行业机构贷款总额的41.6%,占上半年社会融资总规模211.06万元的28.4%。2008年美国次贷金融危机,以及前几年中国金融市场乱象造成的乱象,如真实资金流失到虚拟和空套利,都闪耀着影子银行的光芒。
从我国目前的金融运行情况来看,虽然影子银行对金融紧缩政策和利率限制导致的银行信用中介功能下降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勃起”作用,但它使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获得了融资满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供求矛盾,为实体经济、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但是,从更全面、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影子银行在中国仍然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是影响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以及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因为影子银行更多的成分是为盈利而生,天生叛逆,往往不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回事,甚至一意孤行。只要有利可图,不借法律法规。例如,在中央政府提示和控制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时候,大量影子银行仍然毫无顾忌地将资金流向这些领域,有的甚至将资金注入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的行业,严重影响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而制约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特别是影子银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埋下了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隐患。二是容易导致各种风险的相互传染,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由于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交织在一起,利益交织,很难对其进行准确有效的监管。尤其是当前,虽然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金融新规,但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仍缺乏有效的风险“防火墙”,容易诱发跨行业、跨市场的风险传染,最终可能给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灾难。第三,容易造成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冲击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持久性。由于影子银行的投资具有隐蔽性强、收益性高的特点,在规避监管、获取高收益方面与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金融业务相去甚远,容易诱发正规金融机构犯“红眼病”,或放弃商业道德,通过各种背道而驰的渠道将资金流向影子银行,做高利产品或信贷项目,或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大开方便之门。特别是由于影子银行的高效灵活运作,会抢走正规金融机构的客户,不仅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业务流失,还会加剧银行与影子银行的内斗,导致市场混乱。四是加剧金融市场乱象,可能增加金融监管难度。目前,由于影子银行治理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一些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盲目扩张,不注重风险管理,有关部门对其日常经营未能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出现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导致金融市场乱象较多,增加了监管难度和国家金融监管成本。同时,由于其对实体企业的融资利率相对较高,会大大增加实体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导致融资贵的问题陷入恶性循环。
鉴于我国影子银行的现实及其可能带来的金融危害,笔者认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一点也不能放松,更不能心存侥幸。应合理界定监管范围和力度,规范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实现影子银行监管全覆盖,从而准确把握影子银行的动向,将其规模和数量始终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而言,应从四个方面继续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一是将所有影子银行纳入有效监管范围,不留监管死角。即应将我国所有从事影子银行金融活动、具备影子银行能力的机构全面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确立适合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加强影子银行机构和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提高监管透明度,使影子银行处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管之下。
二是及时研究推出影子银行风险隔离机制,提高金融监管的严谨性。要求所有从事影子银行活动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火墙”,防止影子银行风险相互传染,有效隔离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体系之间的风险,便于监管机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影子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严密性。
第三,着力加强社会和金融监管,为控制影子银行无序扩张创造良好环境。目前,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在监管层严厉的监管风暴下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金融新规发布实施后,大量表外影子银行业务得到并表;而且银行机构在防范影子银行风险方面的制度比较健全,可能出现风险的概率大大降低。可以看出,我国影子银行的无序和扩张主要集中在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社会金融活动中,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民间借贷活动。因此,应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管理,合理控制融资渠道和比例,限制杠杆率,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并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
第四,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统计监管,为监管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在中国,除了有效的需求推动,影子银行快速扩张的关键在于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滞后,导致信息失灵,无法根据不断变化的发展形势实施准确有效的监管措施,使得很多影子银行处于事实上的“无人化”状态,加剧了其无序、野蛮和疯狂。因此,应将影子银行纳入金融统计范畴,及时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体系;并建立良好的社会信息监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督协调,完善风险应对预案,有效化解风险,引导影子银行走向健康发展轨道。
请关注作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凯威财经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中国影子银行存在的监管问题":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755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