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8日电(魏巍)“影子银行是套利驱动的产物,具有天使和魔鬼的双重性。”这是《中国影子银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影子银行的描述。该报告由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中国和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共同撰写,于12月4日在专业学术期刊《金融监管研究》微信官方账号发布。该杂志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创办并出版。其主要目的是发表监管风险改革和发展领域的研究和政策研究成果。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指出,这份报告的背景是,三年来我国影子银行的治理成效显著,有必要对三年来取得的治理成果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进行梳理。
“金融监管部门发布这份关于影子银行情况的报告,在我看来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中国金融学会政府与社会融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齐磊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在当前疫情形势下,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努力弥补金融监管的短板。在他看来,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提醒金融市场和公众投资者风险,即金融监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影子银行问题的研究,明确业务规范,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什么是影子银行?
如何定义中国的影子银行?报告明确了四个标准:一是金融信贷中介活动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明显低于银行信贷;二是业务结构复杂,嵌套,杠杆过高;第三,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四是集中支付压力大,财务系统关联度高,风险大。
具体来说,中国的影子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影子银行主要包括:同业特殊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银行理财、基金非股票公募、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点对点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债权融资计划、地方交易所提供的结构性融资产品。
截至2019年末,中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数据来源:金融监管研究官魏
狭义影子银行是指广义的影子银行,因其特征明显、风险相对较高,如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理财、理财投资非标债权等银行业务、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点对点借贷中的P2P贷款、非股权私募基金等,属于狭义影子银行。
截至2019年末,中国狭义影子银行规模数据来源:金融监管研究官魏
“简单来说,如果银行的信贷融资功能发挥出来了,没有纳入银行的监管框架,或者信贷发放标准低于银行表内的一些融资行为,就可以视为影子银行,更有代表性。就是银行理财的非标部分。”曾刚说。
他解释说,由于银行理财中的非标资产集合实际上是贷款,并没有进入银行的贷款发放流程,可能不符合银行表外贷款的标准。同时,很可能进入银行表外贷款无法进入的领域,如房地产行业、地方投资平台或有监管限制的高能耗行业。此外,对银行的表内信贷资产也有限制,如资本充足率、拨备、不良率等。,但在银行理财对接非标的情况下,表外没有这种限制。
“换句话说,它发挥了和银行一样的功能,但并没有作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正常贷款受到监管,它显然成为了一种监管套利工具。”曾刚说,“监管的核心其实就是把这部分不规范、不规范的银行监管体系纳入同一个监管框架。”
三年的“精确拆弹”
影子银行在中国并不新鲜。报告指出,上世纪80年代,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成立,直到2002年,商业银行才开始陆续开展理财业务。在此期间,影子银行的整体规模并不大。
2008年后,影子银行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货币政策由紧缩转向适度宽松,取消了对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硬约束。在此背景下,银行为了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将大量资产移出了资产负债表。
2017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影子银行,努力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严厉整治市场乱象,规范交叉金融监管,坚决拆除非法金融集团,严肃追责问责,全面弥补监管制度短板。
经过三年的“精准拆弹”,“目前出现了根本性的好转势头,影子银行的野蛮生长得到了有效遏制。”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广义影子银行规模已降至84.80万亿元,比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低近16万亿元;高风险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比历史峰值少12万亿元。
广义和狭义影子银行的变化来源:金融监管研究官员
硬币的两面
报告指出,影子银行业务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有辩证看待,因势利导,“抑恶扬善”,才能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
在安齐磊看来,近年来,在清理和规范各类金融业务乱象的过程中,影子银行问题是一个难以回避的复杂问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影子银行已经成为当今主流金融业务的必要补充。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影子银行并非一无是处,更不是十恶不赦。影子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拓宽了社会融资和投资的渠道,本质上是“银行的影子”。
同时,报告提到了影子银行的问题和危害,包括不断推高杠杆水平,助长现实虚妄,严重隐瞒资产质量真实性,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激励,危害社会稳定。
“但由于影子银行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监管套利等问题更为普遍,其风险更具传染性和隐蔽性,因此应加强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董希淼说。
“好的管理是天使,坏的管理是魔鬼。”这份报告直言不讳。可见,“管理”是解决影子银行问题的关键。
安齐磊认为,监管影子银行并不是要完全限制或取消影子银行,而是要在我国现有整体金融市场布局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必要的制度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关于金融创新的思考
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和发展的产物。报告还提到,一些高风险的影子银行可能会通过不当的创新卷土重来。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
安齐磊指出,目前一些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没有完全理解金融业务的本质,片面地把自己从事的一些金融借贷业务理解为可以赚大钱、快钱的地方。一些影子银行机构打着所谓金融创新的旗号,做了很多所谓的金融产品,对金融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干扰,产生了很多金融乱象,助长了中国金融业脱离实际的倾向,使大量的实体经济没有得到应有的金融救助。
如何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文彬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在鼓励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需要强调金融监管和金融业务的规范。“核心原则是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这是衡量所有创新是假创新还是假创新的基本前提。就监管而言,要实行穿透式监管,防止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以金融创新的名义游离于监管之外。”
在曾刚看来,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不断补齐监管短板,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影子银行全面纳入监管框架,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排除在体系之外。
在完善影子银行监管体系、消除监管套利方面,曾刚表示,一是要将所有金融活动全覆盖、纳入监管体系;二是把握一致性原则,穿透商业本质。如果业务本质相同,就应该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监管。“无论未来什么形式的创新,我们都可以把这两个原则作为考虑因素。”曾刚说。
安齐磊认为,预计未来两到三年,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出台一系列关于影子银行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行政法规,不排除部分规则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影子银行的治理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法可依的道路。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就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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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权威报告拆解影子银行:广义规模曾超百万亿,下一步如何治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7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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