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王能环境公告编号: 2022-51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王能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王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上的审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单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2022年5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2-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确保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作,董事会选举单超先生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参考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宣布!
王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王能环境公告编号: 2022-50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王能可转换债券
王能环境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未否决任何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历届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的召开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周四)下午2:30,时长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学庚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521,6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35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866,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63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655,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19%;
2.中小投资者整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655,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19%。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655,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情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71,521,605股,同意171,510,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44,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71,521,605股,同意171,518,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51,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
6.《关于修改建议》
7.《论修改》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71,521,605股,同意170,455,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3%;反对1,066,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589,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88%;反对1,066,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修改建议》
9.《关于修改建议》
10.《关于修改的建议》
11.《关于修改建议》
12.《关于修改建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71,521,605股,同意171,514,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4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51,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单超先生和方先生分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18.0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超。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209,0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342,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09%。
表决结果:单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8.02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
表决结果为:同意163,270,6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404,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64%。
表决结果:选举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中的6、7、8、9、13项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第18项第18.01、18.02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陆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等,
四。参考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王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王能环境公告编号: 2022-52
关于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的选举
宣布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王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单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单超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
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确保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作,董事会选举单超先生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后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芮勇先生(主席)、单超先生、张毅先生、曹越先生和蔡海静女士。
2.审计委员会:蔡海静女士(主席)、芮勇先生、金先生、先生和张毅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毅先生(主席)、芮勇先生、单超先生、蔡海静女士和曹越先生。
三。参考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单超,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湖州CPPCC会员,美信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吴越吕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吴兴永邦民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美信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信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单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建明的儿子,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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