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邢台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为全市重点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确保法院工作计划与全市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随着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如何在司法办案中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对全市各级法院来说,无疑是一次新的探索和考验。”邢台中院院长李记表示,在主动走访辖区企业,认真开展“送法入企”、法律培训等活动的同时,围绕经济和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并主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司法对经济发展的服务和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王某某等3人在某重点企业实施铁路专用线凿井抢修工程时,采用阻挠施工的方法,以青苗补偿为名向企业索要费用,致使抢修工程被迫停工。企业负责人将王某某等三人诉至法院。
“邢台中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邢台中院副院长天浩表示,邢台中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明确要求,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经法院审理,王某某等3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还违法所得。
此外,根据《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实施意见》,邢台中院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支持企业家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
“在具体审判过程中,我们将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邢台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义超解释说,将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轻处罚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私营企业不规范经营引发的问题。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或者罪与非罪不清的,应当宣告无罪。只要不违反刑法规定,企业家在生产经营和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不作为犯罪论处。
对于涉产权案件的审理,邢台中院要求法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国企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的量刑标准,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性质,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和选择性司法。
“此外,邢台中院积极推进企业家诚信经营,推进邢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归集企业家和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公布典型诚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邢台中院执行局综治办吕楠表示,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邢台中院将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在政策支持上优先考虑守信企业。
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
某企业商标专用权被某网商侵犯,诉至法院。邢台中院依法审理此案,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销毁全部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邢台中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邢台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杨跃华说。
据悉,邢台中院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要求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在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引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依法审理商标侵权案件,加强对民营企业品牌商誉的保护。依法惩处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率。
邢台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邢台中院判决后,被告未履行判决指定的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尽快实现被执行人的债权,邢台中院在全国范围内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综合采取措施,强制其主动履行。
最后,被执行人支付了贷款本金,剩余利息由双方另行协商,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没想到法院克服这么多不利条件帮我们拿回血汗钱。太感谢你了。”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法官和干警打破重重障碍,将贷款本金全部落实到位,让申请执行人回笼资金用于企业经营,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邢台中院执行局局长马卫东表示,在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方面,邢台中院将对胜诉的民营企业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确保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我们会进一步优化执法措施。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强制执行案件,将根据案情慎重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杜绝对涉案财产的过度、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我们还将规范民营企业涉产权错案甄别程序,畅通申请再审和申诉渠道,及时立案,规范审查。"邢台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孙跃星表示,对涉及企业家产权的错案,将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完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引导企业依法规避风险。
在一起股权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向邢台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邢台中院基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积极与双方沟通,争取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按时履行,并支付首付款。
“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有机结合,强制措施与和解措施的交叉适用,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实现,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邢台中院执行庭副庭长张瑞东表示,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大探索力度,尽可能帮助企业化解风险。
邢台中院创新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诉讼与非诉的衔接作用,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仲裁调解、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企业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在解决专业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高效集约化处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
建立企业家办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应当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审判执行部门。如果进入庭审阶段,要及时安排开庭,尽可能缩短庭审时间。
此外,邢台中院还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审限监督,严格审限延长、扣减、中止审批,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有效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继续清理长期悬而未决的诉讼案件,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进一步完善繁简分离的审判机制,使民营经济发展中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案件能够快速立项、审理、结案,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化‘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李记表示,邢台中院将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把支持民营企业的每一项具体措施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今年以来,邢台市法院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上半年,邢台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0803件,审结35862件,结案率70.59%,同比上升3.23%,居全省第四位;执行质量效率综合排名全省法院第一。
作者:张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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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邢台中院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 ——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护航”":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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