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渐行渐远。
倒转2018年时光机的指针,非凡的印记一一浮现。
这一年,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景深里,我们见证了国家在努力中迎来的时代巨变,也看到了每一个个体在不断奋斗中的快乐成长。
回顾过去,不仅仅是为了怀旧,更是为了启迪,更好地迎接未来。
为此,闪电新闻客户端推出系列策划《挑关键词,定义2018》,旨在通过梳理身边的点滴变化,透过过去看现在,启迪未来。
2018年,山东集中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出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和平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
今年,山东针对“套路贷”,坚决打击处罚;今年,山东长期紧盯重点线索,综合运用多项措施,摧毁了一批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今年,山东深挖彻查党员干部“保护伞”问题,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本期通过这些关键词聚焦2018年,细数山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哪些亮眼的成绩单。
关键字1:常规贷款
“套路贷”的“借”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物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的名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事实。
山东首例“套路贷”案一审宣判,14人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于恩奇、齐藤共同租用长清区常青藤小区一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以“齐鲁投资公司”、“齐鲁民间借贷”(无工商登记)为名,在放贷过程中,于恩奇、齐藤等人要求被害人签订虚高贷款金额的合同,对其明显不利。然后以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的名义提前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使被害人实际获得的金额明显低于借款及合同约定的金额,并通过转账的痕迹制造被害人已获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或者强迫被害人订立上述交易。
山东滕州打掉一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9月,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成功摧毁诈骗40余人、涉案3000余万元的特大“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2名,破获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10起。杜某、、田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3月以来,在山东滕州、临沂等地从事非法倒卖二手抵押车、“套路”小额贷款公司骗取贷款、“套路”汽车租赁公司、“套路”个人财产、非法放贷、寻衅滋事等活动。警方循线追踪后,三天行程1000多公里,转战江苏苏州、郯城、临沂、德州、滕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关键词二:打击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人民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团伙。
近年来,山东集中力量打击黑恶势力,取得突出成效。
滨州警方打掉王某然涉黑恶组织。
今年1月,滨州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某伤害一方,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确认线索属实后,他们迅速成立专案组,按照大案要案进行全面侦查,确保深挖。王某然涉黑组织数量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他在村里以各种方式招募该组织成员,并采用诬告、殴打等手段消灭异己。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的违法活动。
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了多起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凌、伤害群众,致2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敲诈勒索6.8万元,强迫交易涉案价值210余万元。
匡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
9月4日,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匡某等6人提起公诉。
匡办了一家信用金融公司,雇佣了韩、杨华伟的员工,他们三人长期以金融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发放高利贷。赵、邓二人长期从事高利借贷、帮助追债等活动。2017年8月17日,匡某、赵某组织韩某、杨某、刘某、邓某驾车至胶州市南坛社区被害人李(男,18岁)家中,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用电棍威胁其索要高利贷债务。后强行将被害人带到某信贷金融公司继续殴打,并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强迫被害人签订虚假债务合同5万元。恶势力团伙成员3人以上,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固定,经常故意实施恶势力通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济宁摧毁了阎等涉黑犯罪组织。
2016年3月,汶上县公安局接报,汶上县白石镇萧楼村村民闫向闽商敲诈300万元。当年10月25日,此案告破,闫、王、闫贤明等涉案人员被捕。经查,闫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济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专项。经过审讯、调查取证,一大批涉案嫌疑人陆续落网。
该犯罪组织利用该组织的恶名和强势地位,大肆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白石镇石材业、矿山垃圾运输及垃圾破碎、土方清运等项目;在没有任何出资的情况下,强行向白石镇部分矿山索要股份;强行向他人摊派酒水或者用酒水冲抵工程款;随意干涉他人正常经营和纠纷,随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兰某平被依法逮捕。
8月31日,招远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兰某平、、韩某、崔某飞批准逮捕。
2016年6月以来,兰某平伙同等人,通过断绝首月利息、多次借款、签订租房合同等方式,以“陈晖车店”名义非法高息放贷。2017年4月以来,被害人刘某某、付某、徐某某等人以每月10%、25%、30%不等的高息向其借款。其间,为追讨贷款和高额利息,兰某平纠集、韩某、崔某飞等人,以殴打、威胁、骚扰、纠缠、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组织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现查明该团伙非法放贷3万余元,暴力追回贷款及利息13万余元。
薛某农等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提起公诉。
9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薛某农等6人提起公诉。
2017年3月至今年2月,在薛某农的领导下,形成了由薛某农、薛某佳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黄岛区某建设集团在承建某工程过程中,该集团不允许其他同行业人员参与分包工程的竞争或阻止该工程的施工。他们采用口头威胁、用农用车堵门、锁门、用武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砸砖车、强行交易、未经招投标强行进行土石方工程和雨污管道工程,以威胁、恐吓、寻衅滋事等手段强行交易十余次,交易金额195.8万元。
关键词三:“伞”
近年来,党员中一些干部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的现象屡见不鲜。所以相关部门要彻查,绝不姑息。
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9月,青岛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北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某社区党员李涉黑涉恶及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李在市北区南山市场参与非法租赁、摆摊设点,并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其他经营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5月,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对为李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3名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0月,淄博市纪委监委、周村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淄博市中医院原副书记、院长梁明来,淄博市中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苟建刚,周村区医院党支部委员马鲁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典型问题。
经查,Maruhang与涉黑组织成员吴某关系密切,多次接受其宴请和馈赠。2016年初,梁明来经马鲁杭介绍到州后,逐渐与州联系频繁,多次接受其宴请,在其患病住院期间收受州现金,并受其委托安排勾建刚协调承揽州中医院东院区土方工程。2018年9月,梁明来、勾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鲁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党组织被问责。
枣庄市纪委通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时任滕州市公安局木石派出所辅警的张云东、刘冬冬多次向张某透露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信息,帮助张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开办的从事卖淫活动的足疗店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包庇、纵容涉恶犯罪活动。在此期间,张云东、刘东东多次接受张的宴请、旅游和文章。2018年8月,张云东、刘东东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关键词4:新措施
2018年,山东省有关部门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措施,频频出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早打小打,坚持除恶务尽、消除后患,坚持依法惩处、铁案要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动群众,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支持和鼓励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把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苍蝇”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新时代政法队伍,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除恶务尽,除恶务尽”的原则
聚焦涉黑涉恶重点领域、行业和领域,突出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侵蚀基层政权、扰乱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和团伙。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一级打击等非常规措施,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打击,坚决打掉现有黑恶势力,坚决查处组织头目和骨干人员,坚决铲除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迅速取得一批重大战果。
闪电记者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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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重击套路贷、保护伞,关键词梳理山东扫黑除恶成绩单丨关键词看2018":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0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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