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廖望辽宁日报
近日,营口盖州市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盖州市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宋以村民低保户名义违规贷款问题。2012年5月至2017年12月,宋以他人名义在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后以该镇某村低保户李某某名义转贷,归个人使用。今年4月,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撤职处分。
今年以来,营口市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国企、金融等“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紧盯审批、执法、司法等集中岗位,全面从“微腐败”信访底部入手,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市纪委监委对信访事项进行筛选把关,重点研判,细化分类,逐项纳入工作台账。严格双立案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立案领导分批下沉到县区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同时,坚持“一案一策”原则,针对初信、初访、重复举报、疑难案件等重要案件,制定操作方案,整合办组、协作区优势力量,集中攻关“疑难问题”。
营口市西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乱收费”、“乱补课”、“收红包”、资金管理等问题,紧盯学校一把手、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采取“室组、处”联合办案模式。共立案8起,党纪处分7人,政务处分1人。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围绕教育领域的短板和漏洞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教育系统在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食堂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基层办案人员作为举报人做思想工作的方法不多、化解信访矛盾的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市纪委监委选取了近年来受理信访典型案例31件,总结固化了14套工作“战术”,编成汇编,打造了可读性强、实用性强的信访集,帮助突破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
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以“微腐败”清理行动为契机,通过书面、面对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正名。在今年前两轮“微腐败”清理行动中,市纪委监察局已先后为93名干部正名。
截至目前,营口市纪委监委在首轮“微腐败”清理中已立案76件,处理184人。在第二轮“微腐败”清理中,立案62起,处分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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