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张达、老康、小姜在昆明万达广场租了间办公室,成立了昆明万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看起来是个正经公司吧?但这家公司实际上是以“万豪车贷”的名义吸引急需小额贷款的借款人申请车辆抵押贷款...
近年来,“套路贷”害了不少人。而类似的“套路贷”公司远不止这一家。近日,云南审理了多起操作套路相同的“套路贷”案件。其中一个案子最高判了16年!大喜!
他们这样勒索了12个车主。
4名涉恶团伙人员昨天受审。
2017年11月14日,帅以自己的蒙迪欧轿车作为抵押,向车贷借款3.6万元。还款时间约定为15天,分6期还清。利息将按照月息10000元计算,每10天支付一次。
合同签订后,车贷公司的人给帅某的车上安装了GPS,但要求帅某支付3000元,其中GPS费1200元,安装费800元,还款押金1000元,所以帅某实际只拿到了33000元贷款。
2017年12月17日,帅某未还款。“万豪车贷”的人找到帅,要求他支付拖车费1万元,违约金7.2万元。如果他凑不够钱,他就把帅的车卖了。后来,车贷的人直接把帅的车卖给了珠海。
2018年1月8日,帅某找到“万豪车贷”将车赎回。对方回复:只要凑够8.3万,车还是可以赎回的。帅在支付了8.3万元后才赎回了自己的车。
前前后后,帅花了12.9万多才把车赎回来。
除了帅,其他11名受害者也遭遇了“万豪车贷”团伙设计的“套路贷”陷阱。
他们的具体套路是这样的:
借款人提供车辆作为贷款的抵押品。
↓
“万豪车贷”审核后放款,
并在放款时扣除多项费用,
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入的金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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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借款人必须签署由万豪车贷提供的借款合同。
承诺承担严格的逾期责任;
一旦逾期,借款人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万豪车贷有权拖车。
一旦拖车,
“万豪车贷”会收取高额的拖车费和上门费。
并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还要交各种费用。
2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恶团伙“套路贷”案。
公诉机关认为:4。在借贷关系中,被告人以拖带的方式主张债务,然后强迫被害人支付高额逾期费用,其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黑恶势力犯罪特征。被告人属于比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实施犯罪,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由于案情重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10个人的团伙
隐藏还债车辆进行敲诈
类似的事情还有。2月12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英、周海鸥、高广昌等10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案。这个团伙成立了“邦财汽车服务租赁部”,利用“套路贷”以类似手段害人。
更糟糕的是,这些人要么直接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把借款人的车辆开走,藏在公司事先租的仓库里。这些仓库位于昆明郊区,有的仓库甚至在大理。以此为条件,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承担高额违约金、拖车费、贷款本息等。每次讨债人拖走车,邦财公司都会给大家200元拖车费。
2017年3月16日,被害人陈某与刘英、高广昌谈好后,陈某以其海马汽车向邦彩公司抵押贷款4万元。扣除押金、风险金、家访费、GPS安装费等费用,他实际拿到了29500元。陈某每10天还一次利息,共计4800元。
2017年4月,因陈某逾期未还利息,刘英安排手下王秦丰等人将陈某的车开走,用备用钥匙藏起来,并要求陈某以6万元的价格赎回。因无力赎回,高广昌、将的汽车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杨,并转移了所有权。除了陈某的“套路贷”,另外7名受害者也遭遇了“套路贷”陷阱。
公诉机关认为,刘英、高广昌、周海鸥等10名被告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黑恶势力犯罪特征;十名被告人组成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实施犯罪,属于一个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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