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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告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告

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减轻群众诉讼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本院决定,自即日起, 本院和派出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48371元以下(含48371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上述案件金额在48371元以上不满193482元(含193482元)的,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特此宣布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31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小额索赔程序通知

小额诉讼程序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和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现将小额诉讼程序涉及的重要内容和小额诉讼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义务通知如下:

第一,小额诉讼案件是一审终审。

二、小额诉讼案件,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并经人民法院批准,但一般不超过七天;当事人出庭后表明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的,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及时安排审理。

三、小额诉讼案件可以通过诉讼平台、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简易方式送达;小额索赔案件的当事人或证人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参与庭审。

四、当事人对小额诉讼请求有管辖权的,应在抗辩期限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就该异议作出裁定。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五、人民法院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六、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应在开庭前提出。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变更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

七、小额诉讼,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提出

八、小额诉讼案件,主文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天,人民法院设立小额诉讼案件快速执行通道,具备执行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执行完毕。

九、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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