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给大家分享了一个“仅通过借款要求还款8.2万,法院不予支持”的案例,引发了讨论。有人认为既然写了借条,就要还钱。也有人专业分析,只有贷款没有转账凭证,不能证明贷款的交付。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小额贷款的案例,既有借条,也有转账凭证,诉讼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
原告周与被告李原是夫妻。离婚后,被告需要向原告借钱还房贷。因原告没钱,通过其姐姐转给被告6万元,后被告出具借条。后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被告拒不还款,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
该案经法官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能胜诉的要素和关键点是什么呢?从证据中可以看出,本案中不仅有被告出具的借条,还有原告通过其姐姐向被告转账的银行流水。借据金额与银行流水相对应,时间基本一致,足以证实贷款已经交付的事实。
近年来,“套路贷”案件频发,引发了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严格审查借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出具借条的原因有很多,仅凭借条无法证明借款是否实际交付。既然纠纷要由法院来解决,那么只有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才能作为法官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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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前夫借款,不还会不会逮捕我,前夫贷款不还怎么办":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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