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涉事团体成员。
明明只借了八千,最后却还了七万。接到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发现这样的事情并非个案。陆续招了一些年轻人,都是同一个团伙的“套路”。日前,公安津南分局中铁派出所民警将这个恶势力团伙抓获,破获系列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每天收“联络费”违约金,滚雪球。
萧也,家住南开区,今年20岁。2018年初,觉得自己并不富裕的萧也偶然从网上看到一则无担保小额贷款的广告。他试着加了对方的微信。取得联系后,萧也提出借8000元。对方说,按照公司规定,萧也要签4.8万元借条,给萧也转账4.8万元后,有人跟着萧也去银行取钱,直接拿走了4万元。萧也留下了8000元现金。后来,对方让萧也每天按时给他转188元作为联系费,借钱前从未提过。无奈,既然借了钱,萧也只好每天按时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支付联系费。如果他没有按时汇款或者打电话,就要支付违约金。有一次,萧也给对方打电话,语音提示对方手机不在服务区。那一次,这也被视为萧也违约,他必须支付高额罚款。
直到2018年9月,萧也的违约金像滚雪球一样,“窟窿”越来越大。如果不还钱,对方就会派人找到萧也,威胁他,口头威胁他。无奈,萧也终于还清了7万元,这件事就此了结。事后,萧也越想越不对劲,最终选择了报警。
专门针对年轻人,靠威胁“得逞”
接到报警后,公安津南分局中铁派出所民警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派出所与分局反拐侦查支队七大队联合办案,对此案展开调查。随着证据的收集,办案民警发现受害者不止萧也一人,而“套路”的其实有十余人。此外,这些受害者都很年轻,将近20岁。一些受害者因压力而精神崩溃,一些受害者的父母感到不舒服,担心孩子的人身安全。最终,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为子女偿还高额“债务”。
2018年9月中旬,被害人小张在网上看到小额贷款的信息,便与对方联系,约在津南区某超市见面。当晚,小张乘坐该男子驾驶的现代SUV,来到附近的快捷酒店。在酒店房间,小张与该男子签订了一份2.6万元的借款协议,内容包括个人详细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等,当场转账2.6万元。整个过程也被拍了下来。随后,该男子开车带着小张去找另一名男子,他们口头威胁小张从银行卡里取出2万元给他们。两天后的下午,小张再次被逼到约定地点,在威逼利诱下与对方签订了2万元的借款协议。转账收款后,他被迫再次取出2万元,归还给两名男子。小张害怕后,决定报警。
14名受害者涉及30多万起案件。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2018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纠集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恶势力集团组织,以高额的短期借款引诱被害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转入被害人账户,形成银行流水。然后扣押被害人的钱包、手机、身份证等物,并立即派手下跟随被害人到附近银行的ATM机取钱,将被害人账户内超出借款的现金取走,交给刘某、高某。还要求被害人每天向嫌疑人转账88.8元、128元、188元不等的联系费,然后以被害人逾期未联系或转账为由敲诈被害人,并拿着借款合同到被害人家中要钱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警方初步统计出14起系列案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也就是说,警方侦破的这一系列案件共有14名受害人。
一名被捕的嫌疑人原来是受害者。
2018年11月8日,警方制定抓捕方案,成功抓获团伙成员5名。另外3名在逃嫌疑人也上网追逃。经审理查明,刘某为组织者,李某某、尹某某、张某、余某为寻求欺骗被害人。付某某、高某某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尹某某、王某某跟随被害人到银行取回部分借款,形成虚假银行流水,形成套路贷。一般敲诈手段如威胁给受害人打电话、上门乞讨、去家庭单位或家里等。,致使被害人赵某某、林某某等人无法正常生活,产生厌世、离家出走至今的严重危害后果。
在审讯过程中,侦查员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在团伙成员中,竟然还有一个人也是受害者。原来受害人被骗后无力偿还债务。被害人被团伙诱骗胁迫后,也加入了犯罪团伙,并介绍同学到团伙中借钱。目前,被捕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建议受害人尽快报案。
在本案的审理中,警方掌握的证据证实,有几名受害者至今没有报警,有的可能是出于害怕报复,有的受害者是已经离开天津的外地人。警方呼吁这些受害者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积极寻找这些受害者,让犯罪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年轻人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通过警方提供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年轻受害者做出错误的选择,是因为他们无法在经济上养活自己,以享受奢华的生活。简单来说,虚荣心成了被“套路贷”伤害的罪魁祸首。对此,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李保芳认为,年轻人的自控能力较弱,尤其是学生。他们的认知还没有完全成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同龄的人在一起的时间更多,所以更容易互相影响,互相比较。因此,心态的自我调整是避免陷入“套路贷”陷阱的基本前提。特别是对于虚荣心强的孩子来说,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是一种理性的生活方式,也是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合理发展思路。
“套路贷”的存在迎合了一部分人的虚荣心,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打击和规范是不够的。作为缺乏专业知识的年轻人,只有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才能远离“套路贷”的危害。学校和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校也最好开设法治知识课,针对青少年普及宣传案例,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
信报记者张燕通讯员孔林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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