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9月22日,央行、银监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创新业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风险防范等6个方面23条具体意见,并对其中19条进行了任务分解。
《意见》指出,供应链金融是指整合整个供应链产业链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整合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金融供应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快速响应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产业链企业的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意见》表示,核心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支付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资金,合理有序扩大商业信用,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大中小企业共生共赢的产业生态。
任务分工显示,央行和银监会负责加大对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支持核心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金融支持作用;对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质量贸易发展等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的核心企业,银行、债券管理部门等金融机构可以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响应融资需求。
央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包括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制度,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登记动产和权利担保;加强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数字化和标准化建设,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接口批量办理查询和登记,提高登记公示效率。
在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方面,《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防范供应链金融服务操作风险、严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防范金融科技应用风险,均由央行和银监会负责。例如,对于核心企业承担最终还款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应遵守大规模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核心企业在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的同时,不得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的账户。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不得以各种供应链金融产品规避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意见》在监管约束方面很明确。
《意见》还提出,各类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加强业务合规和风险管理,不得无证或超越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供应链金融名义向中小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服务费。
更多信息请下载21金融APP。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着力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八部委规范供应链金融原文":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18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