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8日讯(记者小娟)近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广州市金融办)在官网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重点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或形式的集资活动;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名称、股东、注册资本、公司章程重大修改,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经营管理人员是否与批准一致。
征求意见稿提到,开展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的,检查主体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检查对象,要求检查对象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要求相关人员当场配合检查。
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者有证据表明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经检查对象负责人批准,可以在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实施突击检查。
具体来说,在经营情况方面,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或形式的集资活动。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或者由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进行集资活动。
2.是否有对外投资业务。
3.是否对P2P公司有控股或参股,或者是否与P2P平台有合作和担保。
4.是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提供担保。
5.是否向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6.是否存在贷款期限过于集中或大额贷款占总贷款比例过大的问题。
7.是否违反贷款利率政策。
8.是否擅自扩大融资渠道或使用合规来源以外的其他资金发放贷款。
9.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问题,是否存在贷款不实的问题。
10.在批准的地理范围之外开展业务。
11.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非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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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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