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14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14日发布风险提示称,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市民要谨防网络诈骗。
提示一:有群众反映,一些机构和个人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打着响应国家政策和政府号召的旗号,以民间借贷、项目投资、理财产品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管理办法,任何经市金融办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或代客户进行金融投资。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高息诱惑,谨慎投资,避免血本无归。
提示二:接到群众举报后,有不法分子冒充天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打着为客户办理贷款的幌子,以提前收取利息、存款、合同费用、查询客户征信等理由,要求客户提前向其汇款,骗取客户资金。
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遇到此类情况,不要轻信、不要汇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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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吸收民间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什么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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