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曾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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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官方网站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深圳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意见》包含20项工作措施,涵盖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险投资人支持科技、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强化平台智库服务支撑等5个方面。
长期以来,科技创新型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此,《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旨在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问题,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比如,在加大信贷支持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以普惠、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为导向的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金融监管评价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单独列出科技企业贷款信贷规模,实行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在信贷审批和激励考核上实行差异化管理,研究建立科技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机制;为“20+8”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专精创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增加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估模型,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信用风险评估能力。
《意见》进一步提到,鼓励银行业机构为技术创新中心、R&D机构、实验室和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报价,降低综合融资利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和贴息资金的担保作用,扩大科技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帮助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促进小微科技企业升级。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对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放的新增贷款,按实际贷款额给予银行机构0.5%的业务奖励,按实际贷款额给予保险公司1%的业务奖励。
同时,《意见》明确鼓励设立科技和金融专营机构。研究制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认定标准,鼓励银行机构新设专门从事科技金融业务的科技分支机构,或选择基础好的分支机构转型为科技分支机构。引导银行机构将信贷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适当下放给科技支行,在信贷资源、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不断丰富科技信贷产品,提高科技信贷准入水平。
《意见》还提到,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聚焦深圳重点行业,筛选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扩张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提高不良习惯容忍度。金融监管部门将把银行机构首贷户扩大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范围。鼓励各区开展“首贷户”培育计划线上线下联动。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科技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建设全国首个试点高收益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此外,在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方面,《意见》还明确,债券市场要创新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新模式,优化受理审核、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簿记建档、存续期管理等业务流程,探索“投资者选择、发行人付费”的中介选择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科技票据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稳步推进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扩大融资规模。
《意见》还提到,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推广科技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
具体措施包括: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支持保险公司推广R&D费用损失保险等科技保险,开发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和推广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综合保险、首批关键新材料综合保险、软件首版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继续优化网上海关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研究将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知识产权境外侵权保险、数据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纳入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附《深圳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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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深圳发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20条”,将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2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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