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袁秀丽)9月19日,根据微信官方账号青岛发布的信息,青岛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青岛市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的申请或授权提供,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证明。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吴欣
校对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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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青岛购房资格,青岛 认房认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2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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