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即将到来。一个月来,这份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四十三条,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业务范围、公司准入门槛等进行了规范。
“停止”省际业务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蓬勃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市场对小额贷款的需求,网上小额贷款业务应运而生。然后BAT等互联网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加速在网络小微金融领域的布局,成为头部企业。
水涨船高,潜在风险逐渐显现。与传统小贷不同的是,网络小贷突破了地域限制,为全国的互联网用户提供贷款。加上后期“现金贷”的出现,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办下发紧急文件《关于立即暂停网络小贷公司审批的通知》,停止发放网络小贷牌照。当时市场上共有249家网络小贷牌照,其中229家完成工商登记,20家在公示期结束后完成工商登记。
翻阅征求意见稿,监管层首先明确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贷款方式和金额,在线完成小额贷款申请、风险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
在最近的一次线上会议上,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孙杨表示,线上小贷业务的定义将使小贷业务的全流程数字化。
事实上,目前一些公司只能开展线上小贷业务,如风险审批、贷款回收等都是线下完成的,有些公司甚至没有线上客服。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对少数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相比线上全流程业务的开展,这一要求将网络小贷公司推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今后只能在注册地所在省开展业务,如果要跨省开展业务,必须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如果官方新规中保留了这一内容,那么很多人的目光就会聚焦在一个地方,关注哪些企业能够拿到这张跨省展业的“入场券”。
孙杨认为,在国务院通过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审批并不容易,监管部门可能会进行实地“尽职调查”。企业想跨省开展网上小贷业务甚至向全国展出。如果他们没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监管高层肯定不会考虑批准。
更有意思的是,征求意见稿对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了10亿元的门槛,对跨省开展业务的公司设定了50亿元的门槛,并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对资本的要求会让资本薄弱的网络小贷公司退出历史舞台。”孙杨认为,这也是为了提高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过去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一直落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身上。虽然部分地区对注册资本的门槛要求高于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并不高,有的只有5亿元。据媒体统计,目前国内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注册资本50亿元的公司不超过5家。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看来,注册资本50亿元的门槛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跨省经营提供了硬性指标。但长期来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跨省业务的审批会有相关标准或细则出台。
他认为,如何确定网络小贷业务的发展是否限于省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为网络小贷业务的贷款对象很大一部分是个人,个人的社会流动性很大。用什么资料判断业务是否在省内开展,如何核实借款人的户籍、手机号码、抵押抵押物等。这些现实问题值得地方监管部门深思。
新规将掀起一波健全风控基础的浪潮。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注册地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目前很多互联网公司及其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地位于两个省,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要求,有助于改变监管“两张皮”的现状。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调整注册地并不容易,这涉及到整个公司的运营、人员、场地的变化,也意味着企业将投入更多的成本。
征求意见稿还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例如,自然人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这两个数额中较低的一个是最高贷款额;单户网络小额贷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在孙杨看来,个人贷款额度限制对业务发展影响不大,但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影响较大。事实上,很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都在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其单笔贷款金额往往不低于100万元,有的甚至接近数千万元。
“未来网络小贷公司只能是供应链末端的经销商。100万元以上的供应链金融贷款业务,可能会被引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放贷。”孙杨认为,征求意见稿通过限制放贷资金额度,将进一步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向低收入个人和小微企业开展放贷业务,回归“普惠金融”本质。
此外,对于单笔联合贷款,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在孙杨看来,网络小贷公司虽然有资本,但主要还是靠银行提供的资金。在一些联合贷款中,一些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只有1%。现在增加联合贷款额度,会进一步提升企业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做好风险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为主要股东跨省级行政区域参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过2家,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持有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过1家。禁止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
目前,一些互联网巨头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止一家。按照这个要求,需要关闭多余的公司或者从控股到参股稀释股份,但这样会相应减少网贷的业务量。
在孙杨看来,禁止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要求持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将对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进行穿透式监管。未来无论是地方监管部门还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管部门,都将重点监控小贷公司的股权结构。
因此,有业内人士担心,网络小贷业务的一系列要求,势必会影响部分企业的估值和上市。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看来,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对头部平台影响较大。
孙杨认为,新规对于一直在省内开展业务的中小网贷公司来说是一个机会。这些机构的消费贷款都不大。随着大型网络小贷公司业务量的下滑,地方银行会考虑向中小公司转移资金,但也对中小网络小贷公司的技术风控能力提出了要求。“中小型网络小贷应加紧升级风控和金融科技系统,加大省内区域市场的场景渗透,以适应未来业务的大幅增长。”
转行消费金融是不是最好的出路?
一些网上小贷公司担心只能在省内开展业务,未来是否会和当地传统小贷公司分一杯羹。
在北京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看来,表面上看,省内业务会形成线上线下的竞争,但网络小贷有更开放的生态系统,可能会争夺优质资产,但不会直接被干掉。
尹振涛认为,省内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一般都是中小公司,压力会更大。一方面,这些公司要和全国各地做生意的公司竞争;另一方面,还要面对当地线下小贷公司的竞争。“在这个赛道上,大家还是在拼好的资产和资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特色。”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有业内人士认为,监管趋严、门槛过高不利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从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没有严格,只有重要不重要。”黄指出,根据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市场上几乎没有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
征求意见稿给了网络小贷业务整改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取得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资格的小贷公司,要控制跨省级行政区域网络小贷余额和存量规模内的贷款户数,有序减少,逐步清退。
尹振涛认为,新规实施后,随着网络小贷公司的整顿,短期内市场的资金供给肯定会减少,但长期来看会有新的玩家进入市场,通过并购或整合可能会形成更大的网络小贷运营主体。
黄认为,正式文件下发后,如果门槛不调整太大,那么很多公司将不得不做出是否退出网上小贷业务市场的选择。因为从注册资金和贷款规模的要求来看,部分企业可能认为小贷业务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事实上,很多互联网巨头都布局了消费金融领域,注册了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和助贷业务成为网络小贷公司转型的最大可能。
在尹振涛看来,接下来,网络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的竞争会很大。“消费金融的优势很明显,门槛没有网上小贷高,可能会让消费金融的牌照更值钱。”
“网络小贷公司应该知道自己转型的目的是什么。”陈宁认为,如果只是为了规避网络小贷业务将面临的门槛和监管,那么未来几年消费金融领域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出台,甚至包括贷款辅助,部分监管可能已经“箭在弦上”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网络小贷迎来最强监管,《网络小贷新规》":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200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