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汕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申请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在入学前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贷款。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可通过网络搜索,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公开银行网上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录入相关信息,携带打印好的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往届学生携带学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共同借款人一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学生入学前注册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办理回执到高校报到,高校即可录入系统。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在区县资助管理机构完成首笔贷款,之后每年可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续贷,方便远程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受理高峰(7月19日至9月10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https://zxdk.cdb.com.cn/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含预科学生)提供经济困难且由学生本人发放并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对象: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或正在高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3.申请地: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的资助管理部门。4.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是本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那年我没有拿到其他国家的助学贷款。5.共同借款人条件: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为父母,户籍和学生学前户籍在本区。如果学生年龄在16岁以下,共同借款人应为监护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户籍不在同一区的,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区办理。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或监护人的,应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成为共同借款人)。6.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100的整数倍)。申请的贷款要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开支。7.贷款期限:原则上“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含学习年限,建议读10年以上学位,这样不会受影响)。8.贷款利率: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按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9.贴息宽限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偿还本金的宽限期为“5年”,在此期间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10.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人书面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高中阶段已申请的无需提供困难认定。11.首次贷款申请材料:首次贷款需要借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援助中心办理。①学生证原件;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学信网证明);④申请表原件;(5)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高中预申请免费)12。续贷方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或现场续贷(不建议现场续贷)。13.现场续贷申请材料:只要求学生或共同借款方到场。到区(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登录网上学生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然后办理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贷款展期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①经办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注意事项:①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续贷,学生需持新的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变更共同借款人手续后,方可申请续贷。(2)所有学生的续贷声明不再需要所在高校审核,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审核续贷申请。14.贷款流程:①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sls.cdb.com.cn),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申请贷款,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正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含有效期)、家庭住址;大学全称、专业、学制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一致(学生证或学信网截图);手机号是我用的时候能联系到的,特别是以后学生手机号有变动,要及时在学生系统里更新;联系人是学生,是共同借款人之外可以联系的第三人)。(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高中已提前申请免试)。③携带贷款申请材料,按要求到区(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4)凭录取证明到高校报到,要求高校教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5.还款规则: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付息日。11月1日后(9月1日为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前还款金额。12月20日前(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网页版、手机支付宝、平安银行、中国银联快通APP,使用网上还款功能。16.提前还款:借款人在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可在还款日前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支付宝生活号、中国银联快捷通、平安银行进行还款。提前还款计息规则:1-9月、12月,每月15日前提交申请,计息至当月20日;15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10-11月,10月1-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申请后未完成提前还款的,不算逾期,次月1日后可以重新申请提前还款。学生因为当月本息未还,不能申请提前还款。毕业当年,借款人需要在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还清全部利息。17.毕业确认手续: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6月,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http://www.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大学老师在系统中审核打印毕业确认单,交给学生。无论贷款是否归还,离校前必须办理毕业确认手续。18.学生网上系统注意事项:①访问学生网上系统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点击“继续浏览本网站”(不同版本的IE浏览器略有不同)②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怎么办?同一个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证号直接登录系统。③如何导出申请单和确认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的“贷款申请”,系统会打开贷款申请汇总信息页面。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申请贷款。在贷款申请汇总信息页面选择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单〗按钮,显示下载信息页面,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单。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也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确认单。(4)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两次,每年在线更新信息,以便续贷还贷。19.2023年最新政策解读2023年4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延期还款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计算期:免息本金延期还款和信贷调整按2023年计息期计算。(2)免除利息:①对今年新毕业和往年毕业的学生免除2023年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利息,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政策发布前已全部结清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政策范围内。②借款学生无需申请免息,开发银行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③2023年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期内产生的利息;收取的利息将在年底前退还。(3)延期偿还本金:①对今年毕业和往年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到期助学贷款本金的偿还,经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提交信贷信息。②学生需在还款日前通过网上学生系统申请延期偿还本息,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4)为配合免息延期偿还本金,每月16日至28日应避免变更就学信息,10月15日至11月19日暂时关闭提前还款功能。
来源:汕头荣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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