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肖乐每经编辑:刘烨
日前,浙江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内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9月17日,浙江银保监局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
图片来源:图片网
重申消费贷款“四不准”“六不准”,浙江银保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产品偏离消费属性、用途管制弱化、多头授信普遍存在等问题,特别是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房市,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同时强调《通知》并非新政策,而是针对个人消费贷款领域存在的问题,重申原有相关政策要求,督促银行机构坚持消费源头,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更加有效地满足居民真实合理的消费需求。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的控制,并重申了四大禁止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贷款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期货市场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四是禁止用于民间借贷、P2P点对点借贷等禁止领域。
《通知》根据当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不”合规底线。一是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二是不得以尚未放开的房地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三是不得向有还款能力的客户无偿发放消费贷款;第四,信贷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不应外包;五是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放贷提供资金;六是不允许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增信和变相增信。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明确要求银行机构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不通过盲叫向不特定客户进行电话营销;不要再次电话推销明确表示不想被打扰的客户;无非法搭售;不得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收款;不得使用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不正当行为敛财。
许多监管文件都指出了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对信用卡业务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是严格遵循消费导向,除服务三农的信用卡外,不得办理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二是严格预借现金业务管理,预借现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三是严格控制专项分期的使用和监控交易,规范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有效防范提现。
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份监管文件,直指信用卡业务风险。8月27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监管意见,要求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其中明确要求辖内商业银行加强对信用卡透支和现金分期业务的资金流向监控,要求客户在必要时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确保个人信用卡透支用于生产经营、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同时,加强对信用卡小额多次循环套现还款、境外套现等新型套现风险特征的分析,不断优化套现交易监控模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延迟暴露、银行连带债务风险池化、跨境洗钱等风险。
9月2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代办信用卡债务”的风险提示》,指出有“维权者”通过微信群、QQ群进行虚假宣传,误导、鼓动消费者向监管部门和银行投诉,谎称有代办信用卡债务资格,并提供统一的投诉模板;以虚构消费者身份取得代理资格,代消费者向银行“处置”信用卡债务。这种“代办信用卡债务”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消费者的还款计划,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表现包括收取高额佣金、增加还款成本、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等,对消费者后续申请银行贷款、购房、购车、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
国家商业日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浙江银保监局重申个人消费贷“四禁止”、“六不得”贷款资金不得流入股市房市":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974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