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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广水生源地助学贷款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赣教朱涵〔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进入高校完成学业,现将广河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理时间

1.学生续贷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鼓励续贷学生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远程网上办理。

2.大学生首笔贷款办理时间:8月1日-8月5日。

3.2022年新生贷款办理时间:8月8日至9月30日(周末除外)。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中午12:00:下午2:30-6:00。

二、搬运地点

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三馆一中心)

三、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按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其名称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第二学士生;

4.学生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开销;

6.当年没有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视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人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另一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和学生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家长的,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不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中的其他借款学生。

四、贷款金额、用途和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申请、审批、发放;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学生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贷款学生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为偿还本金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程序

1.网上申请: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网上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下载打印申请表。

2.现场确认: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是学生家长,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应是25-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生信用贷款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现场申请并审核。

3.签约:经审核合格后,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并向学生或借款人打印贷款受理凭证。

不及物动词贷款申请材料

新材料

1.学生证原件(有效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

5.户口簿原件;

6.预申请未通过的学生还须提交《贫困家庭学生认定申请表》,该申请表将在学生网上服务系统中与申请表一同发出。

(二)学生首次贷款材料。

1.学生证原件(有效证件,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证件有效期内不能在临时身份证办理);

3.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

5.户口簿原件;

6.预申请未通过的学生还需提交《贫困家庭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网上服务系统中与申请表一同导出。

(3)更新材料

1.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证件在有效期内不能在临时身份证办理);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

七、注意事项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为了疫情防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需要戴口罩保持1米的距离,并配合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健康码和出行码”,扫描“场所码”,进行登记。

2.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商业贷款,但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借款合同支付利息,按合同偿还本金。学生毕业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清本息。如果不按时结清利息和本金,会影响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征信,从而影响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各银行各项业务的办理,他们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

4.因考研(硕士/博士)、高考、入伍、休学等需要进行信息变更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变更业务。

5.鼓励续贷学生尽可能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远程办理。如确需来现场办理,允许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签订合同。第一笔贷款,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签订合同。

6.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不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请学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7.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930-5625276

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

资料来源: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马艳丽

审核:王怡婷

编辑:马

主编:顾楚波

总制片人:马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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