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6股票简称:*ST合美公告编号: 2020-011
深圳何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和美智科51%股权司法拍卖剥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司法拍卖概述
深圳市和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智科”)是深圳市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美集团”)51%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湖州盛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金融”)发生合同纠纷,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和美智科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
近日,公司收到德清法院执行裁定书,了解到本次拍卖由深圳市管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波投资”)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最终交付及转让尚未完成。上述司法拍卖将导致公司不再持有和美智科股权,美智科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拍卖属于司法强制处置,不属于公司审批权限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在拍卖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买方)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管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998032K。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6号天安数码城天晶大厦7楼CD座702室。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朱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咨询、信息咨询;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从事互联网业务;投资兴办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的除外)。
9.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钟发兴洋投资控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70%,深圳市大成宏远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
10.上述管波投资资料均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管波投资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无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和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1534635L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天安数码城天际大厦5D 2-1室
(4)成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李晓阳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等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投资咨询、信息咨询;营销策划;投资兴办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互联网商品零售(经许可、批准的商品除外);企业信用评估和评级服务;代理抵押贷款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除外)的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咨询、互联网技术服务。
(9)司法强制处置前后的股权结构
■
2.和美智科近几年及期间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广东钟政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美智科最终处置收益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交易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和美智科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委托和美智科进行财务管理;和美智科也不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持有的和美智科51%股权因与升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德清法院采取司法冻结强制措施,司法拍卖程序已于近日完成。
4、赔偿相关事宜
和美智科是公司金融板块的主要子公司。和美智科有获客资源和风险管理经验。其商业模式是向各类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小额贷款项目,进行风控审核,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和美智科向各类资金方机构推荐的贷款标的贷后管理。因业务经营需要,和美智科为各类基金端机构的借款人提供代偿责任。和美智科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和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补偿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补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13).和美智科股权拍卖不影响其继续承诺赔偿。
四。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淘宝司法拍卖网上平台发布的网上拍卖竞价结果显示,用户名深圳市管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竞价编号V4593,以最高应价竞得深圳市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和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在阿里拍卖平台的公开竞价。标的物网上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价成功的用户,必须按照竞价须知和竞价公告的要求,按时交纳拍卖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五、执行裁决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德清法院出具的(2018)浙0521执2203第101号执行裁定书。行政裁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深圳市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和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归买方深圳市管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998032K)所有,该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方之日起转移。
2.买受人深圳市管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凭本裁定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及物动词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属于司法强制处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处置资金已转入德清法院账户,用于执行公司欠盛华金融的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七。和美智科51%股权司法拍卖的原因
2017年6月15日,升华财务通过国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向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借款到期后,公司向盛华财务返还了部分本息,剩余借款本金3455万元的还款义务尚未履行。
基于上述事项,盛华金融向德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担保人返还剩余贷款本息,并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经法院调解,公司与升华金融于2018年9月1日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升华金融向德清法院申请强制处置公司及担保人被冻结的资产。2019年6月11日,处置了本案担保人王乐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80,380股。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因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由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
随后,盛华金融向德清法院申请强制处置被法院冻结的公司持有的和美智科51%股权,并于近日完成司法拍卖程序。
八。重要提示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德清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结合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实际情况,本次拍卖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等环节。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公司持有的和美智科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和美智科的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美智科参股子公司P2P平台深圳前海连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美智科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剥离和美智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债务减免,减轻金融板块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的发展、管理和结算中,控制经营风险,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有待审计机构审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官方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参考文件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何梅集团有限公司
董·
2020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2356股票简称:*ST合美公告编号: 2020-012
深圳和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目前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和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由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6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AnnouncementNo:2019-102,2019-111,2019-121,2019-126,2019-132,2019-136和2020-001)。
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交所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在30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停牌。深交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6个月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了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何梅集团有限公司
董·
2020年2月6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智科51%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410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