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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大系 戴志康,证大戴志康最新进展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戴志康、戴伟新、姚宇、张艳华、卢伟峰、顾文军、许胜宽一案。

《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悉,证大实际控制人戴志康在法庭上否认集资诈骗。戴志康说,“不存在诈骗罪,对性质和事实、证据的一致性有异议。”“有75亿未支付的索赔,但有88亿索赔。”"没有非法占有的事实."

上海滩的老板戴志康站在被告席上!

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公司”)及被告人戴志康、戴伟新、姚宇、张艳华、卢伟峰、顾文军、徐胜宽一案。合议庭经过评议,将依法对本案进行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证大系通过虚假销售逾期债权产品、虚假招标、虚假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至案发时,“证大系”企业共向35.01万余人非法集资596.66亿元,造成2.65万余名受害人未支付本金共计75.21亿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证大文创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位专门从事网贷案件的资深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本案的一大焦点是犯罪的定性。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的是集资诈骗罪,而被告人则辩称“没有诈骗罪”,主要是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在量刑上有本质区别。根据本案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如果判定为集资诈骗,相关被告人将面临较重处罚。

戴志康的庭审现场透露,沪、京、深、苏四个平台的投资共花费了15亿元。目前,“证大系”企业“基本上没有”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除了未收回的88亿元债权,公司“很可能没有其他资产”。但戴志康承诺用未来创业的收入弥补贷款人可能的损失,并请求法院给他取保候审的时间。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8月12日,证大金夫宣布对借贷方进行清算,证大咨询、捞宝相继“停止新业务”。2019年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证大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戴某康、戴某鑫等41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以“集资诈骗”开审

证大系集资诈骗案一审现场图片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据上海一中院消息,2021年3月31日,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证大系集资诈骗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全部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被告人戴志康作为证大公司等“证大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未经批准,擅自决定采取债权转让模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此外,2011年11月至2019年8月,“证大系”企业将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形成的债权打包为年化收益5%至15%、保本保息的债权转让理财产品。上海证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线下门店或上海证大艾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公开招揽出借人,采用虚假销售逾期债权产品、虚假竞价等方式。

期间,被告人戴伟新全面负责证大系的销售及借贷业务,被告人姚宇负责线上线下销售管理,被告人张艳华负责贷款审核及催收,被告人卢伟峰负责财务及资金管理,被告人顾文军、徐胜宽负责线下销售管理。

至案发时,“证大系”企业共向35.01万余人非法集资人民币596.66亿元,所得款项主要用于支付出借人资金、对外放贷、经营公司,造成2.65万余名被害人未支付本金共计人民币75.21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证大文创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被告人戴志康、戴伟新、姚宇、张艳华、卢伟峰、顾文军、徐胜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戴志康否认集资诈骗。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集资诈骗罪”的指控,戴志康当庭表示“不接受,没有犯诈骗罪”,并对起诉书中“未经批准,决定采取债权转让方式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表述提出异议。

“欺诈成立(是)非法占有,但检察官说我们的资金用于赎回、借贷和公司运营,不涉及戴志康或高管如何占有资金和最终去向。其实所有的资金,除了花出去的,主要还是贷款。我们有75亿未付资产,但有88亿‘资产’,所以不存在实际的非法占有事实。可能检察官只是看到中间过程不合规,以此来证明非法占有。我不同意。”戴志康争辩道。

戴志康还说,他是学金融的,明白做金融需要许可。但他认为,P2P网贷的金融创新应该按照登记备案来管理。“2017年到2019年,在行业协会和政府的指导下,我们花了很多钱做备案准备”,“因为没有执照,所以认定犯罪有失偏颇”。

在公诉人的讯问中,戴志康表示,没有资金的存管,不可能在前期就把借贷端和吸收端的所有产品一一匹配,“(这是)目标和方向”。对于“虚假销售逾期债权产品”的指责,戴志康坚称“募集资金是基于真实债权,不存在虚假”。

不过,戴志康也承认,“一开始有一个‘超级借款人’的存量,如何把这个存量变成一个新的模式,需要一些时间和新的业务覆盖,是我知道的最大问题”。此外,自2018年5月平台“爆炸”后,证大公司的资金运作“一直很紧张”。

当被被害人诉讼代理人问及证大公司是否有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时,戴志康表示,“基本上没有”,“证大金夫下面的公司围绕整个P2P业务开展”,除了未收回的88亿元债权,该公司“很可能没有其他资产”

在最后陈述阶段,戴志康重申“我们是被意外伤害的,在无罪的框架下我们是最轻的”,呼吁有关方面加大对逃债的惩罚力度,并承诺用70岁前的创业所得弥补贷款人可能的损失。

附:公诉人讯问戴志康的现场录音(部分)。

检察官:有没有资金沉淀和资金归集的问题?

戴志康:没有。

检察官:借贷端和吸收端的所有产品可以一一匹配吗?

戴志康:(这是)目标和方向。

检察官:其实经费跟期限不完全匹配?

戴志康:是的,如果没有银行的参与,托管是不可能完成的,但如果有银行的参与,托管是可以逐步完成的。

检察官:可以慢慢来。你以前做过吗?

戴志康:当然不是以前。这是一个改革和实践的过程。

公诉人:在形成债权进而吸收资金的过程中,公司是否以“超级借款人账户”或其他公司账户的名义进行资金归集?

戴志康:我只知道我们先用自己的资金形成债权,然后再转给下家。

公诉人:第一,有6.7亿元的自有资金。资金从哪里来?

戴志康:在那之后,钱滚滚而来。

检察官:你从哪里出来的?贷款人借给你的,不是吗?

戴志康:不,它是利润和收入的积累。

检察官:这个利润哪来的?

戴志康:在利润管理过程中...

检察官:你的经营模式是放贷,放贷本来就是自筹资金。你的利润从哪里来?借款人归还的利息是你的利润吗?

戴志康:是价差。

检察官:吸收端承诺一定利息,放贷端也要求一定利息。两者之差就叫利差,然后就是你的利润来源,不是吗?

戴志康:事实上,我们收取服务费。

检察官:服务费哪来的?你让借书人收了吗?

戴志康:我不知道。

公诉人:起诉罪名:通过虚假销售逾期债产品来集资,这个你知道吗?

戴志康:集资是基于真实的债权,不存在虚假。

公诉人:戴伟新有没有跟姚宇向你汇报,说由于资金短缺,业内都在这么做,把逾期债权重新包装为底层,形成新的理财产品?

戴志康:当企业流动资金困难时,你总是来找我。如果我能帮忙,我会帮忙的。如果不行,我说向行业内的先进人士学习。

检察官:他们是把逾期债权重新包装为底层的时候来找你的。你让他们按照行业内通常的做法或者先进的做法是吗?

戴志康:我不明白“包装”这个词。他们做的一定是用实物资产融资。

检察官:他们有没有告诉你这是逾期债权,到期了就不回来或者不回来了?

戴志康:我明白应收账款。

检察官:你理解为暂时没有收到?

戴志康:公司(相关高管)向我反映,坏账率不高,所有资产应该都是盈利的,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流动性问题,所以要用应收账款来做融资。

检察官:应收账款融资量是多少?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戴志康: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时候实施,要花多少钱。

检察官:坏账率大概在什么范围?

戴志康:大约15%会转化为真正的坏账。

检察官:折算成坏账后怎么办?

戴志康:由于我们收取坏帐费用,据估计大约有15%可以收回。

“证大系”在P2P中轰然倒塌

戴志康曾经是上海的大人物,在上海的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一度叱咤风云,造就了一个庞大的“证券部”。上海浦东开发了证大拇指广场、证大五道口广场、证大喜马拉雅中心、九间堂等一批知名地产项目。戴志康的身家一度超过100亿元,跻身胡润百富榜。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戴志康一步步地迷失了。2015年后,戴志康痛定思痛,重组证大集团三大产业:互联网金融、文化、大健康。将互联网金融确定为证大集团后续的主渠道。

互联网金融全面转型后不久,网贷行业开始崩盘,“证大系”网贷产品坏账率飙升,最终留下一个无法调整的窟窿。《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8月12日,证大金夫宣布对借贷方进行清算,证大咨询、捞宝相继“停止新业务”。2019年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证大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戴志康、戴伟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资产被查封。

据警方通报,2019年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志康、总经理戴伟新向警方投案自首,称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无力支付。

经警方调查,证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其网络理财平台(上海证大艾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拇指理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2019年9月28日,上海公安浦东分局再次发布通报,指出此前通报的4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除取保候审人员外,检察机关已于9月27日批准逮捕戴某康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16日,上海公安浦东分局通报称,证大文创法定代表人戴某康等2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5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官网发布受理公告称,2020年3月26日,受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戴志康、卢伟峰、顾文军、姚宇、张艳华集资诈骗一案。

《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调查获悉,证大金夫从线下理财经理做起,后来发展到线上(网贷平台)。本来说的是线下摊点全部清场,但是线下摊点不可能一下子收齐。后来又说可以线下购买部分债权。

《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早已明确规定,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宣传、推介融资项目。

有投资者告诉记者,“不规范。监管办法出台后,证大的理财经理也跟我们说,原来线下的业务要转到线上,线下资产逐步清理,但结果还是保留了一部分债权,一部分是线下做的,没有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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