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零信用、无抵押”贷款,实际却要签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条。稍有反抗,就会以软暴力相威胁,甚至造成个别受害者自杀的严重后果;除了“无抵押贷款”,还有“按揭贷款”、“车贷”等各种手段骗你...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19起涉黑涉恶“套路贷”刑事案件,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7人。
2017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潘某、陆某等人在越城、柯桥、新昌等地非法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以“零信用、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贷款。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以“行业规则”等理由虚假增加债务,诱骗受害人签订实际金额两倍的第三方贷款协议和高额违约金的客户承诺书。随后,以不合理的方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强制被害人偿还本息、高额违约金、差旅费等。通过多方施压或软暴力威胁的手段。此类案件受害者数百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个别受害者自杀造成严重后果。近日,绍兴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了58名“无抵押贷款”犯罪嫌疑人。
除了“无抵押贷款”,还有“抵押”。2017年8月,张某向犯罪嫌疑人杨某提出借款15万元。杨某及其团伙诱骗张某以购房合同为抵押借款,以“行业规则”为由,诱骗张某签订借款30万元,再以“定金”、“利息”、“服务费”等名义扣除,致使张某实际金额仅为4.2万元。随后,杨及其团伙通过恐吓、暴力胁迫等手段获取了张某的房产。绍兴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抢劫罪对杨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车贷”案件也很常见。2016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诱骗被害人进行车辆抵押贷款,骗取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车辆过户协议等。以“中介费”和“行业规则”为名,然后以苛刻的条件认定受害人违约,威胁其返还本息并支付违约金。绍兴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黄等2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提醒,缺钱就不要碰“套路贷”。如果要借钱,借款人首先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法的平台贷款,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出借人提出收取“保证金”并签订虚增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应拒绝,因为一旦签订了高额借条,日后出借人根据借条追债时,借款人将处于被动。如果发现自己不小心陷入了“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浙江新闻客户端徐梅郭谦吴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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