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龙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7个罪名、20个罪名、9名涉案人员。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市起诉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案例回顾
2014年以来,被告人龙某为谋取利益,非法放贷,网罗、扶植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龙某为首,其他8名被告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蒙自市余郭铺镇通过有组织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由于暴力讨债,受害者不堪重负,穷困潦倒,其中7人被迫分居。龙等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害群众和村民因害怕龙等人报复,不敢报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蒙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涉黑条件,但需进一步补充侦查。由于案情复杂,涉及犯罪事实20多项,涉案人员多,罪名多,证据材料多。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及时发现问题,明确补充侦查方向,制定了21条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实时跟踪督促补充侦查进展。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该涉恶案件成功升级为涉黑案件。
近年来,“套路贷”等非法借贷成为新型犯罪。不法分子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广撒网”。一旦有人上钩,就利用合同陷阱,使其在短时间内陷入债务,使受害人越陷越深,并采取暴力殴打、威胁、非法拘禁、骚扰、跟踪等犯罪手段,迫使其偿还所谓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套路贷”的危害。在寻求资金帮助时,不要被低息无抵押所诱惑,找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他们要有防范意识,在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正义是自己造成的
编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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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蒙自黑恶势力名单,蒙自市黑社老大名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3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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