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刘家魁每经编辑:张一鸣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延长“金融16条”政策期限。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并未放松对房地产贷款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记者注意到,两家银行因违规向商业楼宇发放“零首付”、“假按揭”、“假首付”贷款而被处罚,其违规行为仍为“首罚”。
多地监管部门提醒购房者警惕“买房零首付”陷阱。图为近期拍摄的江苏省淮安市大运河附近建筑的IC照片。
事件:两家银行违规被罚。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批不到位,违规发放零首付商品房购房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黔南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在当天开出的罚单中,中信银行萍乡分行的处罚案还涉及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该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假房贷、假首付贷,被萍乡银监分局罚款50万元。处罚依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3年7月3日。
根据“双罚”规定,在机构受到处罚的同时,上述两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也受到了处罚。其中,小是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发放零首付商品房购房贷款的直接责任人,并处罚金5万元;邓、余、对中信银行萍乡分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假房贷、假首付贷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业内:“零首付”只是噱头。
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过程中,多地降低购房者首付比例,有利于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促进理性住房消费,但也伴随着“零首付”“首付贷”等违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零首付”买房的现象以前在住宅项目中也有发生,但向商业楼宇发放此类贷款的情况并不多见。
例如,2021年12月3日,贵州银保监管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仪陇浦发村镇银行因违规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被罚款20万元。
但记者以“违规发放商品房零首付贷款”为由搜索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发现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尚属首次。
“零首付”的营销信息屡见不鲜。银行家怎么看?
“零首付只是一个噱头,购房者实际上要付出更高的购房成本。看起来是开发商刷了首付就退了,实际上是开发商提高了房子的总价。”某大型国有银行的房贷经理告诉记者,“银行没有零首付这一说。你一定要看到交了首付的账户进入监管,然后开发票。”
“所谓零首付,就是开发商整的事情。如果银行发现了,肯定不同意。”该经理明确表示,无论是住宅项目还是商业项目,一旦银行发现有零首付的项目在抵押,“肯定会直接停止合作。”
可见,根据要求,银行对“零首付”项目的按揭贷款零容忍。
记者查阅过去的金融监管部门罚单,并不少见,因为对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抵押贷款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银行机构收到了此类违法事实的罚单。
今年5月29日,云南宾川农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抵押贷款”等违法事实,被大理银保局罚款90万元;同日,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云南漾濞农村商业银行也因类似原因被罚款60万元;去年1月30日,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抵押贷款”等原因,被福建银保监局罚款150万元。
可见,监管部门对这类违规行为的处罚一直很严厉。但根据“对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假房贷、假首付贷”的具体原因,这种处罚还是第一次。
提醒:谨防“零首付”陷阱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本世纪初,央行《关于规范住房金融的通知》第二条就明确规定,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禁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3月,江苏金融监管部门下发通知,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发现“分期首付”、“零首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或严控合作关系。
去年以来,各地银保监局频频提示买房“零首付”风险。如广西、海南、天津、北京、浙江等地,都从不同角度提醒消费者警惕零首付陷阱。
今年6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谨防房贷诈骗宣传的风险提示》,揭秘以“零首付”、“负首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办理超额购房贷款的套路。
其中指出,为了促进新房的销售,开发商和非法中介通过制定更高的合同价格来帮助购房者获得更高的银行贷款。这样不仅违规,还会增加未来购房者税费和还款资金的压力。所谓的“零首付”和“负首付”违反了金融信贷政策,是监管部门禁止的,要求银行机构严格防范。一旦银行机构发现购房合同有欺诈行为,购房者不仅申请不到贷款,还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以后信贷业务的办理。
记者也向前述房贷经理证实了这一点。“实际上,开发商可能会抬高房价。比如房子打折卖了,但贷款还是按虚增的原价拿。”他说,这种行为对银行来说风险很大。如果被发现,肯定不会做。发放按揭贷款的前提是达到城市规定的首付比例要求。
今年5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也向消费者发出提醒:“零首付买房”暗藏风险,“上车”一定要醒目。其中提到,购房者看似“零首付”购买房产,实际上却因人为制造高房价、前期支付中介服务费和税费而承担远高于房产实际市值的负债,甚至面临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等风险,得不偿失。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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