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欧阳建欢)记者12月13日获悉,江苏银保监局会同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确保低收入农户和边缘贫困户充分受益,助力服务共同富裕目标。
《意见》要求,对目标进行专门训练,确保精准支援。贫困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苏北、苏南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涉及的泰兴、姜堰、如皋、句容、金坛等5个县级市(区)“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和“十四五”期间认定的低收入农户。上述地区的贫困户可参照执行。贷款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的原则,精准用于贷款户生产经营发展,优先支持县域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脱贫攻坚小额信贷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发放,免抵押、免担保。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含),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对于有真实需求和还款能力的个人,可以给予额外的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鼓励银行机构按贷款市场牌价发放贷款(LPR)。“十四五”期间,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可展期或展期一次,符合条件的已还清贷款的农户可多次申请贷款。
在风险防控方面,《意见》要求,要完善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省、县(市、区)共同筹集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款专用。对贫困人口年度小额贷款发放造成的损失,由县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银行机构按相应比例共同承担,有效增强了银行机构的积极性。
《意见》强调完善和优化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统计通报和审核制度,明确银保监管部门、金融部门、人民银行、乡村振兴部门和银行业机构的工作职责,形成有效合力,确保贫困人口小额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江苏银保监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小额信贷工作。“十三五”期间,共为5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资金117.8亿元。2021年1-10月,全省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累计投入38.6亿元,惠及11.3万低收入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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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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