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溪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标准水平、增强服务驱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1458个,其中合作社7个;鹰潭市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8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6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8个,市级示范合作社57个。合作涵盖粮食、水产、水果、畜禽、油茶、蔬菜、食用菌等产业,并继续向农机、农技、植保等农业生产服务领域拓展。
落实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是财政支持政策。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财政优先支持范畴,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项目资金,在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方面,每年安排农民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将安排80万元以上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扶持8个合作社(合作社);2021年,将安排130多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20多个示范合作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合作社成为各级财政支持的小型项目建设或管理主体。
二是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农民合作社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积极用好“金融惠农信贷”小额信贷平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贷款额度将达到4962万元,有效解决农民合作社贷款融资问题。
三是用地支持政策。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向农民合作社流转。积极推进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落实,保障农民合作社合理用地需求。
四是人才扶持政策。鼓励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民合作社工作。鼓励外出务工、学习的人员返乡创业,积极引导乡贤返乡,引导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
五是加强引导和支持。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市、乡、村三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全市有200多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通过培训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为合作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指导服务。
齐心协力提高水平。
首先是提高设施水平。制定出台了《贵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引》、《贵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贵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全市规模以上农民合作社配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培训教室。贵溪市龙山有机白茶专业合作社、贵溪市周舫镇源头白茶专业合作社等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均有相应的生产服务、初加工设备如烘干、农产品储藏等设施,相关设备设施的名牌适当悬挂。
二是完善操作系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和农民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指导全市规模以上农民合作社参照章程范本制定自己的章程,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包括分工、岗位职责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要求规模以上农民合作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依照法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民主讨论有关事项,对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要求农民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年来,贵溪市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对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覆盖全市规模以上合作社,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加大农民增收力度
首先是拓宽业务范围。鼓励农民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带动成员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手工业生产、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如贵溪市金土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发展蔬菜水果种植销售,建设集示范推广、科普培训、休闲采摘为一体的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基地。合作生产基地从成立之初的210亩发展到860亩,带动了周边400多户农民。合作社统一种子供应,统一农资调拨,统一采购销售,大大提高了社员的生产技能,每年增收2000多元。
二是加强联合合作。鼓励行业型联营和服务型联营,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合作社,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农民合作社。目前,全市共有7家合作社,其中贵溪市唐龙农业合作联社和贵溪市联盛农业合作联社是由同行业、同领域的合作社联合成立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联合推广,扩大了合作规模,提升了合作层次,增强了小农户推广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统一采购、统一标准生产、统一生产托管、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分级包装、统一储藏加工、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冷链物流、统一产品销售等社会化农业生产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的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拓宽服务领域,从生产型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消费终端合作,以提高农民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能力。
四是紧密的利益联结。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采取“保本收益+每股分红”、“保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收益分配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引导农民特别是低保户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宅基地使用权等资源要素固定价格入股合作社,允许财政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再以自愿方式入股合作社,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建立经营、工资、生产、政策、资产效益的紧密联系。
(贵溪市农业和农村粮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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